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辽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高俊、张永宝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5月2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辽阳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 2017年6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法轮功学员张永宝(男,36岁,家住辽宁省鞍山市)驾驶面包车到辽阳县穆家镇、唐马寨镇、小北河镇和辽阳市太子河区道路两侧悬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2017年7月4日,张永宝被辽阳县公安局国保警察汪福强等人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许多私人物品被抄走,面包车被非法扣押。辽阳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发现张永宝和法轮功学员高俊(男,60岁,家住鞍山市七岭子村)曾有联系,因此于次日非法闯到高俊的家中,将高峻也非法抓捕,并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及42,800元现金。高峻、张永宝二人被劫持到辽阳县首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批捕。2017年9月15日,高俊、张永宝二人被辽阳县检察院公诉科孙虹军、王丹彤、王浩等人非法起诉到辽阳县法院。高俊、张永宝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11月23日和12月1日在辽阳县法院三次被非法庭审。2018年1月21日,辽阳县法院下达非法判决,将高峻非法判刑9年,并处罚金50,000元;将张永宝非法判刑6年,并处罚金30,000元。高峻目前已上诉到辽阳市中级法院。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辽阳县政法委书记王佳俊;辽阳县公安局局长郑春晓,国保大队长房杰,副大队长潘金山马振元张宪武,国保警察汪福强高泰峰;辽阳县检察院检察长 韩志刚,公诉科科长孙虹君,公诉人王丹彤王浩;辽阳县法院院长孙强,审判长刘永生,审判员高晓光,陪审员边玲,书记员赵秀兰白莹;辽阳市中级法院院长任延忠,主审法官邹国江;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七岭子派出所所长张敬和,教导员李庆敏,副所长蔡永刚,警察张维宏;辽阳县首山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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