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程乐斌
职务:
警察, “610办公室”成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 咸宁市“610办公室”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警察程乐斌:13907249839
其妻陈多菊,单位是维康制药厂
电话:13972831088、 宅715-8257348
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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