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刘伟国 (1)
职务:
防范办副主任、防范小组秘书处处长、公安厅直属分局法制处警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黑龙江省“610办公室” , 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省“610办公室”副主任刘伟国:办0451-82817858、宅0451-86315259、13945049592
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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