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原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强卫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通告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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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卫,1953年3月生,江苏省无锡市人。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3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其间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委副书记、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等职。)2007年3月后,被中共中央任命为青海省委委员、常委、书记。2013年3月始,调任到江西省任省委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今。他是追随中共时任党魁江泽民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群体灭绝迫害运动的主要元凶之一,被追查国际列为全球追踪监视系统的重点追查对象。本通告提供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

一、强卫在北京对法轮功所犯罪行

北京市是全国镇压法轮功最严重的直辖市之一,强卫在北京市任职期间,紧随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推动、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任北京市公安局长期间,直接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和拘留[25],是北京市“严打”行动的总负责。法轮功学员被列为“严打”的主要对象。强卫还亲自到北京监狱管理局监督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视察对法轮功迫害严重的团河劳教所和新安劳教所[34],并直接过问对法轮功学员姚洁和藤春燕的转化[35]。他还牵头负责了迫害法轮功的重点课题理论研究。直接操纵控制下级部门的镇压,亲自到社区、学校推动反法轮功洗脑宣传,造谣抹黑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大量法轮功学员受到严重迫害甚至死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9月,北京市及外地来京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者达9,350人,其中有246人被迫害致死,大部分抓捕和迫害致死案例均发生在强卫在北京任职期间。强卫是北京市迫害法轮功具体实行的总负责。

1998年,在中共还未全面镇压法轮功之前,北京电视台播放了诬蔑法轮功的节目。当时身为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就已着手组织策划对法轮功的打压。

2000年,北京市政府在推行的所谓“折子工程”中,法轮功被列为打压重点和肆意诬蔑对象,由时任北京市公安局长强卫和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樊守志全权负责。

2000年4月25日,时值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和平上访一周年之际,北京出动三千警力在天安门广场一带盘查、堵截法轮功学员,至少扣留约百名当天安门广场上访请愿的法轮功学员,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强卫亲自坐镇指挥非法抓捕。

2001年,北京市政府的折子工程再次将法轮功列为打压重点,负责人是时任市公安局长强卫。

2001年1月,北京市平谷县法轮功学员上访人数激增,时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的强卫以“指导工作”为名,亲自到平谷督阵,严令当地领导强力镇压。

2001年2月6日,“北京市青年文明社区反邪教行动”在北京图书大厦开幕。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北京团市委副书记关成华等出席开幕式。该行动持续时间为1个月,主要目的是诬蔑抹黑法轮功,给青少年“洗脑”并煽动青少年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

2001年2月28日,所谓同法轮功斗争“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北京举行报告会,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强卫出席报告会并发表讲话。强卫对报告团的所谓“先进事迹”予以高度评价,并号召动员全社会打一场“彻底铲除”法轮功的所谓人民战争。

2001年3月23日,北京市法轮功学员“教育转化”工作现场会在房山区召开,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强卫肯定了房山区采用滚动办“洗脑班”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做法,并要求北京市各级组织要学习房山区的所谓“转化”经验,并研究探索新的“洗脑”办法。

2001年4月12日,北京市所谓“教育转化工作”干部培训班结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出席结业仪式并讲话。在讲话中,强卫要求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做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实际就是挟持全社会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和迫害。

2001年5月,在北京市召开的内审工作会议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家旺诬蔑法轮功存在非法产业,并称该局运用审计手段在经济领域与法轮功进行“较量”并取得所谓“出色成绩”,北京市公安局长强卫在有关材料上做出批示,并对所谓审计工作成果予以肯定和表扬。

2001年11月3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表彰北京市迫害法轮功“成绩”突出的200个集体和507位个人。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出席了表彰大会并宣读了表彰决定,表态支持对法轮功的迫害。

2001年,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强卫多次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视察、慰问,该所9分监区因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而臭名昭著,并因此而成为公安系统的“先进文明单位”,强卫到此实际是对警察的迫害行为表态支持。

2001年北京市重点研究课题“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实践与理论思考”,牵头的市领导就是强卫。

2002年1月2日,强卫到北京监狱管理局鼓吹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强调要继续加强对所谓法轮功“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提高改造质量。

2002年1月28日,北京市原政法书记强卫伙同中纪委驻司法部监察组长岳宣义、司法部长张福森等40多人到劳教局下属的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及团河劳教所、天河劳教所和新安女子劳教所检查工作,对劳教所的所谓“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进一步助长了劳教所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嚣张气焰。

2002年中国农历新年前夕,市委副书记强卫等人看望并慰问所谓与法轮功“斗争”的“先进个人”及公安民警的代表,向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表示问候和感谢。

2002年7月16日,强卫到北京市科协反邪教协会调研并讲话,继续攻击抹黑法轮功。

2003年1月9日,北京市召开所谓同法轮功组织斗争会议,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出席并讲话。强卫对北京市同法轮功的所谓“斗争”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继续加强同法轮功的斗争并夺取新的胜利。

2004年10月29日,由中国评剧院创作演出的污蔑抹黑法轮功的评剧《啼血杜鹃》在昌平区上演,强卫不仅事前阅读该剧本,并对该剧本表示“非常肯定”,演出当天还亲自到场观看,演出结束后又发表了攻击法轮功和赞扬该剧的讲话。

2004年12月,北京市副市长强卫以到顺义区视察为名,督促该地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新一轮迫害,直接导致当地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2005年1月13日,北京市召开所谓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强卫在讲话中强调同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并同时部署了2005年度对法轮功的打压工作。

2007年2月27日,北京市召开所谓同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座谈会。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讲话中内容仍是诬蔑攻击法轮功,并强调要加强对法轮功的打击力度。

二、强卫在青海对法轮功所犯罪行

强卫2007年3月-2013年3月在任青海省委书记期间,据不完全统计,青海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吴忠民(2013年5月23日被迫害致死)、张秀琴(2008年12月13日被迫害致死)等2人,被非法抓捕、劳教和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其中法轮功学员魏海明、赵宗华夫妇于2008年7月被非法秘密判刑5年,在青海省门源监狱遭受迫害。青海省还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

三、强卫在江西对法轮功所犯罪行

2013年3月,强卫调任江西省委书记后,继续作恶,迫害法轮功毫不手软。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下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遭非法骚扰、绑架勒索、非法关押、强制洗脑、非法判刑等各种迫害的共计46人;2014年上半年,遭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共32人,其中8人被非法庭审,1人被送“洗脑班”迫害,1人被迫害离世,4人被非法跟踪骚扰;2014年下半年发生的迫害案例共计61起,其中21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判5年以上(含5年)刑期。因中共极力封锁迫害消息,以上迫害案例仅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迫害案例未被曝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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