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彭永春
职务:
国保大队教导员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责任单位: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公安分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国保大队教导员彭永春:宅0415-2805288、 1370495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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