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浙江省缙云县迫害法轮功学员杜兰蕊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6月10日

自1999年7月以来,浙江省缙云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杜兰蕊,女,浙江省缙云县法轮功学员。2010年5月11日,法轮功学员杜兰蕊、陈兆群、胡南翠、周立敏、桂安、应松女、潘玉丹、赵淑珍、陈明兴等人被丽水市"610办公室"、缙云县"610办公室"等非法抓捕到缙云县七里乡小筠大源"洗脑班"迫害。2011年5月25日及26日,杜兰蕊到缙云县"610办公室"要求拿回她先前被警察威胁,所写下的所谓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当时杜兰蕊未碰到缙云县"610办公室"相关人员,于是就将自己的要求贴在"610办公室"的门上,并签上名字。2011年5月27日早上,杜兰蕊又被"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缙云县拘留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浙江省缙云县"610办公室"主任楼忠强;缙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晓才、副大队长潘伟庆,指导员朱祝玫,警察陈建文,法制科长君丹、副科长朱茂光、陈耿华、设荣;缙云县司法局局长李汝东;缙云县(洗脑班副校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郑旺珠;缙云县拘留所;丽水市"610办公室"。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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