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孟慧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孟慧玲,女,60岁,家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2026年1月12日晚5时许,孟慧玲在自家楼下取菜时,被黄岛区薛家岛派出所六七名警察围住。警察随后非法闯入其家中抄家,之后又将其带到薛家岛派出所非法审讯,并采集生物信息。孟慧玲抵制迫害,拒不配合。两三名警察将其按倒在地,强行掰她的手,但未得逞。警察遂将其铐在水泥地上一整夜。1月14日,孟慧玲被黄岛区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并于次日被送往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其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绝收押,她又被拉回派出所。1月16日,警察换了一家医院,并串通医生伪造体检报告,最终将其送入青岛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孟慧玲在薛家岛派出所被关押的4天间,警察几乎不给她饭吃,只给她一点馒头和水。2月14日,孟慧玲被黄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之后又被非法起诉到黄岛区法院。5月22日,黄岛区法院非法立案。家属前后为孟慧玲聘请过五位律师。本地两家律师事务所因受到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的威胁、警告,被要求不得代理法轮功案件,最终被迫退出。黄岛区法院分别于6月10日、7月22日两次在看守所对孟慧玲非法庭审。8月14日,孟慧玲被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罚金10,000元。此前,孟慧玲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行政拘留10日,被罚款1,000元;被非法判刑3次,刑期累计4年2个月,被罚款2,000元。孟慧玲的丈夫也是法轮功学员,数年前被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青岛市政法委书记程德智;青岛市公安局局长于瑞波;青岛市黄岛区政法委书记高德绪;黄岛区公安分局局长傅强,政委胡英;黄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连杰,公诉人李哲;黄岛区法院院长曹伟,法官王德成,陪审员朱兰花、张茂红;书记员陈媛、李浩宁;黄岛区薛家岛派出所所长兰雷刚,指导员宫骞,副所长王成龙,警察徐兴文;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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