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淑丽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9月0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法轮功学员陈淑丽,女,以经营服装店为生。1999年7月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多伦县大北沟乡政府和派出所人员逼迫陈淑丽交出法轮功书籍并勒索其现金2,000元。同年10月,陈淑丽去北京上访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非法抓捕、关押1个多月,并被勒索现金2,560元。2000年春,陈淑丽再次被非法抓捕,在多伦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0天,并被勒索现金2,000多元,回家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08年5月12日中午,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第二派出所警察李江、吴波等5人非法闯入陈淑丽的店里查抄并将她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迫害,在被非法关押37天后,又被非法劳教1年半,被秘密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期间,陈淑丽被强迫做奴工,一天被奴役13到16小时,有时达18个小时;她经营的两个服装店一个被迫停业,一个勉强维持,直接经济损失达十几万元。2009年9月11日,陈淑丽被家人接回,但当地“610”办公室、居委会人员仍常到她店里和家里骚扰。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政法委书记李海峰;多伦县公安局局长朱日和,原国保大队长张振宇;多伦县“610”办公室主任江玉生;多伦县桥西派出所 (多伦县第二派出所) 所长李江,副所长杨玉民,警察吴波、王远新、王建忠;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所长孙锦琰,副所长王殿云,警察崔敏、路俊卿、李秀梅、钟志荣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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