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书记方日东(2011年7月-2016年2月,现任上海市委巡视组副组长):
上海市委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邮编:200003
电话:021-54564567
追查上海市浦东新区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朱桦、李淑清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朱桦,男,53岁,原上海国企部门经理,家住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朱桦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2年8月被枉判有期徒刑3年;2006年11月被枉判有期徒刑4年,2014年3月被非法拘留1个月。2015年7月16日,朱桦与法轮功学员王蓓蕾、施亚琴、俞兰花、庄惠珠等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洋泾路的一个餐馆内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并被劫持到黄浦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朱桦的家被非法查抄,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4台笔记本电脑被抄走,朱桦随身携带的7部手机也被抄走。当天晚上,因此事而受牵连的上海市法轮功学员李淑清也遭非法抓捕、抄家,其家中 7部手机和一些光盘及法轮功书籍等被抄走。此次非法抓捕行动是黄浦区“610”和国保在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秘密跟踪和监控后实施的。王蓓蕾、施亚琴、俞兰花、庄惠珠等人被处以1个月的非法刑事拘留。朱桦、李淑清则于8月21日被浦东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2016年9月20日,浦东新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朱桦、李淑清一案。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分别从本案的性质及事实等各方面为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事人朱桦也当庭否定检察机关对他的非法指控,并申明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当天法庭未宣布判决结果。2016年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浦东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判决中,虽然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针对朱桦的大部分指控因证据不足而未予采纳,但仍将朱桦非法判刑1年6个月。而法轮功学员李淑清在案情审查阶段就受到检察院公诉人的欺骗。公诉人表示,只要她“肯配合”、“态度好”、“悔过”,就给她走简易程序,可以给她判缓刑甚至提前释放。然而在合议庭审中,法院却以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而非法将其判刑2年10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李红;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委书记吕南停、方日东(2011年7月-2016年2月);黄浦区“610办公室”副主任乔顺根;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局长杨杰,国保警察沈伟若、王辉;上海市浦东新区政法委书记吴福康;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思敏,承办检察官鲍建敏;浦东新区法院院长张斌,承办法官马超杰 、李峰、丁文豪;黄浦区看守所所长吴国强。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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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方日东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国家机关职务: 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区政法委
邮编:200003 -
追查涉嫌罪犯: 乔顺根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副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669弄55号1楼
邮编:200011区“610办公室”副主任乔顺根:021-6308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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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吴福康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国家机关职务: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政法委书记吴福康: 021-6853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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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吴福康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国家机关职务: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5号楼
邮编:200135政法委书记吴福康: 021-6853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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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李红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政法委、市委防范办(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吴兴路225号1907室
邮编:200030 -
追查涉嫌罪犯: 李红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政法委、市委防范办(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太阳山路38号 交警大厦9楼
邮编:200070 -
追查涉嫌罪犯: 张斌 (2)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院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区法院院长张斌:021-387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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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吴国强 (2)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所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益路333号 黄埔区看守所
邮编:201210所长吴国强: 021-33922632、021-632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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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鲍建敏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
邮编:200135承办检察官鲍建敏:021-5013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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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沈伟若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区分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174号
邮编:200002(国保、政保科)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
邮编:200023 -
追查涉嫌罪犯: 王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区分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174号
邮编:200002(国保、政保科)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
邮编:200023 -
追查涉嫌罪犯: 吕南停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区政法委
邮编:200003 -
追查涉嫌罪犯: 陈思敏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
邮编:200135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马超杰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承办法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承办法官马超杰:021-38794518 转分机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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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李峰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承办法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承办法官李峰:021-38794518 转分机11101
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丁文豪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承办法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承办法官丁文豪:021-38794518转分机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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