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4年4月29日
简体字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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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男,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2023年10月2日,韩春龙在沈阳故宫门口向民众传播法轮功真相时,被恶意举报,随后被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沈河区看守所。2023年11月5日,韩春龙被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并被转至大东区看守所非法关押。2024年2月27日,韩春龙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开庭前几分钟,法官才电话通知韩春龙的家属,因而导致家属无法参加旁听。2024年3月25日,韩春龙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30,000元。韩春龙不服非法判决,已提出上诉。此前因坚持信仰,韩春龙于2013年曾被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被折磨得九死一生,直至2016年12月才结束冤狱回家。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谷军营;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庞挺;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大东区法院院长戴兵,法官朱丽娜;沈河区皇城派出所所长周永明;沈阳市中级法院;沈河区看守所;大东区看守所;2013年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沈阳市康家山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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