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孔刚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孔刚,男,53岁,辽宁省沈阳市人。2025年12月9日,孔刚被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国保、解放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家中20,000元现金及私人财物抄走。孔刚被劫持到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遭非法审讯。他抵制迫害,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12月11日,孔刚被劫入苏家屯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数日后身体出现异常,并伴有严重高血压症状。其身体状况已不符合羁押条件,而看守所为达到非法拘禁的目的,每天强迫他服药降压。同时,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将编造的构陷材料提交至沈阳市新民市检察院,该检察院遂于2026年1月16日做出对孔刚非法批捕的决定。孔刚目前仍在苏家屯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至今已逾3个月。此前孔刚因坚持信仰,曾遭非法劳教与判刑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郭忠孝,原书记谷军营(至2026.1);沈阳市苏家屯区政法委书记邹学英;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局长张涛,国保大队长张忠余,副大队长宋政和;沈阳市新民市政法委书记杨文鹏;新民市检察院检察长石敬昆;苏家屯区解放派出所所长孙浩,副所长师清淼(办案警察);苏家屯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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