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淑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2025年9月8日(2026年3月12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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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女,69岁,辽宁省昌图县人,家住在沈阳市浑南区。2025年8月23日,王淑华路遇沈阳市沈河区泉园小区居民刘玉清,因向其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恶意举报,随后遭沈河区万莲派出所副所长苏航等人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她先是被关进万莲派出所的铁笼中冷冻,后又被绑在铁椅上遭非法审讯,当日下午又被劫持到沈河分局办案中心继续审讯。期间十六、七个小时,她未获任何饮食和休息。次日凌晨,她被警察强行带至两家医院体检。尽管其血压严重超标、不符合羁押条件,但警方却强迫其服药降压,并勾结医生伪造体检报告,强行将其非法关入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内,王淑华被强行灌药,导致身体状况日益恶化。9月1日,她被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自9月6日起,她开始绝食反迫害,被野蛮灌食,并遭犯人暴力殴打。9月24日,王淑华被非法起诉至大东区法院;11月19日被非法开庭。王淑华当庭揭露了她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内遭受的迫害,其亲友辩护人也指控公检法人员在办案中存在伪造证据、阻挠阅卷、滥用职权、限制旁听等诸多违法行为 ,并要求无罪释放王淑华。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法官面对相关指控,不是无言以对,就是野蛮打断辩护人发言。2025年11月25日,王淑华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罚金30,000元。王淑华不服判决,于12月3日依法提起上诉。2026年1月7日,沈阳市中级法院接受上诉并已立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谷军营;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袁林;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书记张智;沈河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刚,国保大队长杨文清,副大队长徐宝军刘立伟李伟光,警察任杰,网保大队长张国恒,侦查员朱晓雷丁锋;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周凯;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公诉人宗珊,公诉人助理董丹曹宇;大东区法院院长戴兵,法官张巨涛,审判员朱丽娜,陪审员王云鹏,书记员梁美淇;沈河区万莲派出所所长刘哲,副所长万航,警察董城赫全贝宁范世华王瑜姓辅警(警号F11798);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赵莹,副所长李明,管教大队教导员蒋爽,综合大队长啜晓东,管教田蕾齐家彤,监区医生赵燕南,犯人金玉张思忆马克许晓航杜燕;举报人刘凤清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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