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本溪市迫害法轮功学员佟晓彦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本溪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佟晓彦,女,家住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桓仁县”)。2025年9月26日,警察指使房东给佟晓彦打电话,谎称出租屋漏水,将其骗回家中。桓仁县五女山派出所伙同八卦城派出所警察随即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随后又将其送到本溪市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绝收押。桓仁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成刚指使警察伪造体检报告,将佟晓彦强行抬进看守所,并将其摔倒在地,致其头部着地受伤,至今仍未康复。2025年10月27日,佟晓彦被非法批捕,并于同12月5日被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在佟晓彦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均被看守所以“佟晓彦本人不愿意会见”为由回绝,而佟晓彦对此则毫不知情。佟晓彦在被提审时告诉明山区检察院人员,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自己始终是零口供,且从未在任何笔录上签字和按手印,而办案警察却公然造假,伪造其病例、伪造讯问笔录、伪造其签名并戴手套代其按手印等。检察院明知公安违法办案,却徇私枉法,仍对佟晓彦非法提起公诉。2026年5月11日,佟晓彦在本溪市看守所被明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其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佟晓彦也当庭做了无罪陈述。目前,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本溪市政法委书记何涛;本溪市明山区政法委书记李长刚;明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检察官景百红、赵景泉;明山区法院院长杜莉,法官李攻科;本溪市桓仁县政法委书记由波;桓仁县公安局局长仇静珠,副局长王成刚(分管国保),国保大队警察薛南、李男;八卦城派出所办案警察王一楠、郑忠泽;本溪市看守所所长夏泽西;桓仁县五女山派出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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