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锦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桂令,男,70岁,家住锦州市凌河区。2024年4月14日,王桂令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同年12月30日,王桂令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并被罚款7000元。王桂令依法上诉后,被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原判。在锦州看守所关押期间,王桂令被查出患有高血糖,身体消瘦,但在判刑后仍被送往盘锦监狱关押。2025年5月,他又被转至锦州监狱继续关押。入监后,王桂令抵制迫害,拒绝认罪,坚持炼功,监狱对其加重迫害,每月仅允许其购买日用品,禁止其购买食物充饥,并禁止他人向其提供食物,使其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直接导致其身体急剧消瘦,体质严重下降。近一个月来,监狱进一步升级迫害,以王桂令“血糖高、不打针、不吃药”为借口,将其投入小号实施严管,禁止其炼功,限制其睡眠,每天仅让其吃两顿饭,且食物量极少,并严格限制其上厕所次数。监狱表面称是为了“健康”而逼迫其吃药,实则以此为借口对其进行强制管控,达到迫使其屈服、摧毁其意志的目的。近日,亲属前往锦州监狱探视王桂令,发现他较上月接见时暴瘦10多斤,脸颊塌陷无肉,两只胳膊瘦成细棍状,整个人几乎皮包骨。王桂令告诉家人,他被监狱投入小号迫害已长达20天。目前,王桂令精神状态极差,身体状况持续恶化,生命处境令人担忧。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司法厅厅长柳春霞;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于江;锦州监狱监狱长史运涛,政委周军,副监狱长祖兴振、罗洪浩、赵志刚、李铁刚,狱政科长王波,狱政副科长王英林、刘佳乐,教育改造科科长吴寒,一监区狱警张利;盘锦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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