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锦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韩春龙,男,55岁,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2023年10月2日,韩春龙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警察绑架。2024年3月25日,韩春龙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2024年8月,韩春龙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九监区关押。他因抵制迫害,在狱中曾两次遭受严管迫害,现在正遭受第三次严管迫害。第一次严管(2024年10月13日-11月26日)期间,他被狱警张志明直接上背铐铐走,并被关小号45天。期间监狱禁止其家属探视,并限制其购买基本生活用品及食品。2025年7月26日,他因为抵制九监区新任监区长周旭的非法管控指令,被周旭及其手下多名警察反铐双手,并多次被强行按倒在地,导致其胸部、肋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并伴发剧痛,还一度出现窒息。待其稍有恢复后,两名狱警又向其面部喷射辣椒水,致使其双眼剧痛,无法睁开,之后又将其扔入小号关押15天,此其第二次遭受严管迫害。2025年12月2日,九监区新任狱警大队长高阁序以韩春龙“不服管教”为由,将其送严管监区(十一监区)关押,期限为1个月。12月12日家属去监狱探视,遭拒。近日得知韩春龙被迫害致出现高血压。多年来因坚持信仰,韩春龙屡遭迫害,曾被非法判刑4年,被迫害至生活不能自理。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于江,原局长高长生,政委段剑平,副局长李建国;锦州监狱监狱长史运涛,原监狱长张树义,九监区监区长吴明峰,原监区长周旭、王寅硕,狱警张志明、高阁序、杨航、王雪峰。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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