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潘晶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潘晶,女,辽宁省丹东市人。2022年11月,潘晶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2023年2月21日,潘晶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关押迫害。潘晶因拒绝所谓“转化”,在狱中遭到非人折磨。狱警指使犯人孙晓红、何丹对她进行全天候包夹、监控,强迫她观看诋毁法轮功的录像,并对其辱骂殴打,不让其洗漱和上厕所。她因被长期被限制如厕,导致大小便失禁,多次便溺裤中。孙晓红、何丹竟强迫她吃大便,遭拒后,又把大便抹在她的口罩上,强迫她戴在嘴上,肆意对其折磨和侮辱。潘晶长期被剥夺睡眠,并被连续罚站数日,导致双脚严重肿胀,无法穿鞋,并出现血压严重异常。她又被关进医院监区迫害。因其不放弃信仰,狱警指使包夹犯人刘艳、钟明鹤对她24小时贴身监控,强迫她听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并用极其下流的语言辱骂她,骂声响彻全楼。她还被逼迫从早到晚坐在小塑料凳上,稍有反抗便被犯人辱骂和殴打。潘晶虽大声呼救,但值班狱警却对此置若罔闻,放任施暴。严冬时节,犯人强行夺走她御寒的棉衣裤,并用热水浇开冰封的窗户,让她穿单衣站在窗口吹冷风,还把凉水倒进其后背,对其进行折磨。她因抵制“洗脑”迫害,被迫绝食抗议。狱警遂指使犯人对其强制野蛮灌食,甚至用掺有尿液的奶粉往其胃里灌,还威胁要给她吃精神病药物。长达三年的牢狱生涯,潘晶遭受了极其残酷的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于江,原书记高长生;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吴言军;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王蔚,十二监区监区长徐曼,原监区长吴妍,“转化”科长胡杨,队长吴明佳,干事张茗涵、吕思瑶、李晗,队长孟姝涵、王晰月、吴明佳、高鑫晶、张佳璇,医院监区监区长王琦,狱警李闪闪,犯人孙晓红、何丹、刘艳、钟明鹤、周丽丽。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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