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冯宪龙 --2026(第003号)--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追查令
2026(第003号)
被追查人姓名:冯宪龙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职务: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高军,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局长 肖光,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局长 孟炜,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所长,教导员 张伟,副所长 王毓,警察 韩福顺、王世主,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被追查人于2026年7月13日,参与指挥、绑架被害人长春市二道区法轮功学员刘艳春,被害人现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保护。被追查人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违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实施制裁。并且,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内,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6年8月26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521-2099
举报邮箱: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的说明:
追查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由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没有签署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没有追诉时效限制。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案情摘要:
2026年7月13日,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警察闯入二道区法轮功学员刘艳春的家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抢收走现金1300余元、电脑等私人物品,后刘艳春被非法关押在长春苇子沟看守所。
2003年4月,刘艳春因炼法轮功被长春市公安局警察高朋、高伟、田立丰殴打,导致左臂终身残疾。
2012年9月,刘艳春被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和顺街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两年。
2020年至2022年间,二道区和顺派出所警察多次对刘艳春及其亲属进行威胁、骚扰,导致刘艳春的女儿患上重度抑郁。
目前,刘艳春被刑事拘留非法关押,面临进一步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长春市二道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队长 冯宪龙:0431-84868110转6825,15904419464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高军:13514493355,15904402839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局长 肖光:13364511675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局长 孟炜:15904404377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所长 :0431-81355664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教导员 张伟:0431-81355664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副所长 王毓:19904476060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警察 韩福顺:15526851222
长春市公安局莲花山分局泉眼派出所警察 王世主:1375653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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