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上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陆锦全一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二零零一年,上海市法轮功学员陆锦全与妻子耿建华、妹妹陆锦芬同时被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二年十月,耿建华在上海女劳教所五大队被吊铐长达十七个小时,致使其一只手残废。陆锦全从劳教所回家后,仍不断被骚扰,并剥夺了原有的工作。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陆锦全和耿建华回山东看母亲,遭到潍坊派出所绑架,耿建华被劫持到洗脑班(现已回家),陆锦全则被劫持到浦东看守所刑事拘留。警察同时还绑架了陆锦芬及她的丈夫(非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一个月后陆锦芬的丈夫才被放回家,但陆锦芬被非法判二年劳教,其女儿因炼法轮功曾被无理剥夺她考大学的权利,她现在在法国求学,护照到期了,中共大使馆不让她延期。陆锦芬曾多次申请去探亲,上海公安系统就是不给她护照。二零零七年十月前后,上海警察还绑架了包括陆锦全在内的几十位上海法轮功学员。
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董乃谦,警察蒋琦琼,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蔡旭敏;浦东新区公安分局周伟卿、吴开有,浦东公安六一零女警俞卉;浦东新区看守所副所长施伟青;潍坊派出所。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三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五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副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华益路351号 [张江镇210-002信箱] 浦东新区看守
邮编:201210 - 职务: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太阳山路38号 交警大厦9楼
邮编:200070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公安局福州路185号
邮编:200002 - 职务:国保处警察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135更多信息:国保处警察俞卉,化名吕警官:2150614567转分机45448、直线2128945448
- 职务:国保处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135更多信息:国保周伟卿:2150614567 转分机45449、或直线2128945449
- 职务:国保处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浦东新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135更多信息:国保吴开有:021-50614567转分机45451、或直线021-28945451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太阳山路38号 交警大厦9楼
邮编:200070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浦星公路9900号1号楼 上海市法制学校
邮编:201403 - 职务:“610办公室”成员、上海市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洗脑班”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卢湾区南昌路47号2301室
邮编: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