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查 令-被追查人刘金洪 -2020(第 0081号)- 天津市南开区法院
刘金洪 -2020(第 0081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20(第0081号)
被追查人姓名:刘金洪
所在单位名称:中国天津市南开区法院
职务:院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鲁红 ,天津市南开区公安局局长 赵年伏,天津市南开区广开中街派出所所长,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所长 柴树刚,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0年5月,参与指挥构陷、预谋非法庭审被害人中国天津市法轮功学员王凤茹,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20年5月17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19年11月21日,天津市广开中街派出所警察将当地法轮功学员王凤茹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2019年12月6日,王凤茹被南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2020年4月26日,王凤茹被构陷的案卷移交到南开区法院,预谋非法庭审,进一步迫害。
目前,王凤茹被非法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天津市南开区法院院长 刘金洪:18522675181,022-83615593、 022-83615668
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鲁红:13612165113,022-23310809、 022-27252000
天津市南开区公安局局长 赵年伏:13920202618、022-27601110 、022-27601111、022-27601588
天津市南开区广开中街派出所所长 :022-27601639
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所长 柴树刚:13302051890 、022-87611960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兴南街道南开二纬路 南开区检察院
邮编:300100更多信息:检察长韩鲁红(2018.1-2021.11):13612165113、022-23310809、 022-27252000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河北路2929号 滨海新区法院
邮编:300451
地址2: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北塘) 鑫盛商务园1号楼 滨海新区法院
邮编:300451更多信息:南开区法院院长刘金洪(2020年1月7日始)
- 职务:院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8号 南开区法院
邮编:300190更多信息:南开区法院院长刘金洪(2020年1月7日始)
- 职务:所长系统: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坪路12号 南开区看守所
邮编:300190更多信息:南开区看守所所长柴树刚:13302051890、022-87611960
住址:天津市秀川路阳光壹佰东园16-1-1704 -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纬路34号 南开区公安分局
邮编:300100更多信息:南开分局局长赵年伏(2019年9月始):13920202618、022-27601110
住: 天津市大沽南路敬重里大楼9门501号
赵年伏,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南开区副区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南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83.12-1987.12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干部
1987.12-1996.11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一队助理侦察员,一队、七队侦察员(其间:1993.09—1995.07在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96.11-1999.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七队副队长
1999.07-2000.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
2000.07-2001.09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1999.09--2001.0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9-2004.03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主任科员,一支队副队长、教导员、副政委(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3-2006.07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副局长
2006.07-2006.08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局长
2006.08-2006.1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12-2011.11 天津市宁河县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8.09—201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1.11-2011.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
2011.12-2016.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2-2019.09 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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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5号 河西公安分局
邮编:300201更多信息:南开分局局长赵年伏(2019年9月始):13920202618、022-27601110
住: 天津市大沽南路敬重里大楼9门501号
赵年伏,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南开区副区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南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83.12-1987.12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干部
1987.12-1996.11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一队助理侦察员,一队、七队侦察员(其间:1993.09—1995.07在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96.11-1999.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七队副队长
1999.07-2000.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
2000.07-2001.09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1999.09--2001.0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9-2004.03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主任科员,一支队副队长、教导员、副政委(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3-2006.07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副局长
2006.07-2006.08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局长
2006.08-2006.1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12-2011.11 天津市宁河县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8.09—201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1.11-2011.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
2011.12-2016.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2-2019.09 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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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宁河区公安分局
邮编:301500更多信息:南开分局局长赵年伏(2019年9月始):13920202618、022-27601110
住: 天津市大沽南路敬重里大楼9门501号
赵年伏,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南开区副区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南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1983.12-1987.12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干部
1987.12-1996.11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一队助理侦察员,一队、七队侦察员(其间:1993.09—1995.07在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侦专业学习)
1996.11-1999.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七队副队长
1999.07-2000.07 天津市公安局五处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
2000.07-2001.09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科长级侦察员、七队副队长(1999.09--2001.0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9-2004.03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主任科员,一支队副队长、教导员、副政委(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4.03-2006.07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副局长
2006.07-2006.08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局长
2006.08-2006.12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12-2011.11 天津市宁河县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8.09—201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1.11-2011.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
2011.12-2016.12 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12-2019.09 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09- 天津市南开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相关文章:- 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董会月一家等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1)
- 追查天津市宁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广东、黄春来、平玉荣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天津市河西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贾曼韬、周红丽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天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东漫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天津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查天津市河西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赵月花的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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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查天津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程桂英、程桂靖的责任人的通告
- 追 查 令-被追查人金杰--2021(第 100号)-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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