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云南省昆明市迫害刘翠仙、刘晓萍等9名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24年6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女,70岁)、刘晓萍(女,69岁)、马玲(女,68岁)、杨惠芳(女,57岁)、郑翠兰(女,75岁)、张秀珍(女,70岁)、李焕珍(女,69岁)、朱永珍(女,72岁)、毕晟(男,59岁)等9名法轮功学员,被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棕树营派出所等绑架,之后被棕树营派出所构陷到西山区检察院。2025年2月8日,刘翠仙等9人被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至西山区法院。2025年3月26日,9位法轮功学员在西山区法院非法开庭。5月初,9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刘翠仙被非法判刑6年6个月,被罚款15,000元;刘晓萍、郑翠兰、马玲、李焕珍、杨惠芳等5人均被非法判刑3年,各被罚款10,000元;朱永珍被非法判刑2年,被罚款7,000元;张秀珍被非法判刑1年5个月,被罚款5,000元;毕晟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被罚款5,000元。马玲、郑翠兰、刘晓萍、朱永珍、杨惠芳等5名法轮功学员依法提起上诉。9月4日,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杨帆在西山区法院对上诉案二审开庭,但未将开庭时间提前通知家属,庭审时唯一到场的家属也被禁止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前,法轮功学员拒绝了官方指定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介入辩护,选择自行辩护。庭审中法官杨帆虽未打断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发言,但对学员要求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的正当要求却置之不理,仍于9月5日做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非法裁定。2025年10月9日,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送至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多年来因坚持信仰,刘翠仙等9名法轮功学员都曾遭受过绑架、罚款、关押、劳教和判刑等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云南省昆明市政法委书记李康平;昆明市公安局局长徐云;昆明市西山区政法委书记古鹏;西山区公安分局局长李辉,副局长朱家斌(分管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警察王忠芳、李卫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云争,检察官邹程云;西山区法院院长孙建,法官杨辉,陪审员邬琼仙、杨学宁,书记员张月;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维婷,王姓检察官,徐龄心;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尹波,法官杨帆;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所长王云,警察罗秀东;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昆明市看守所;西山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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