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锦州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邵明罡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邵明罡,男,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邵明罡因去北京上访讲法轮功真相,被单位非法开除工作,并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劳动教养院毒打折磨。2004年4月,锦州市国安警察对邵明罡非法抄家,他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5月16日,邵明罡在山东省滨州市被绑架。锦州市“610”办公室警察李协江等用打火机烧他的下颌,刑讯逼供。在锦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邵明罡绝食抵制迫害。8月30日,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邵明罡被送到锦州市劳动教养院。因为邵明罡身体极度虚弱,教养院最初拒绝接收,但是锦州市公安局局长批条劳动教养三年,让教养院必须收下。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期间,邵明罡遭到关小号、昼夜逼迫放弃法轮功、每天用大剂量盐水野蛮灌食等折磨,导致他血压高达260,邵明罡被迫害得头发全部变白,瘦得皮包骨头,整个人都变了形,随时有生命危险。2007年5月,邵明罡劳教期满才被释放。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在锦州市“610”办公室的操控参与下,锦州市公安局及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邵明罡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锦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邵明罡再次被迫害得血压高达240,随时有生命危险。在锦州市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不愿再关押邵明罡的情况下,锦州市“610”办公室人员勒索了邵明罡5,000元,将他放回。之后锦州市“610”办公室人员几次到他家骚扰,邵明罡被迫流离失所。2016年3月4日,锦州市“610”办公室通过刑警将邵明罡非法抓捕。邵明罡再次被迫害得血压居高不下,随有生命危险。在锦州市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610”人员强行将邵明罡送入看守所,并要求锦州市凌河区法院迅速审判邵明罡。3月16日,凌河区法院在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庭审邵明罡,并将其非法判刑6年。邵明罡不服非法判决,已上述到锦州市中级法院。目前,邵明罡的血压一直居高不下,稍有情绪激动就会导致脑出血危及生命。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晓光 (2017年1月起任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玖瑛(原任);锦州市“610”办公室主任肖士明;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念洪、董雪峰(原任),副局长姜龙(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警察李协江;锦州市劳动教养院原院长张海平、刘国权,原副院长李凤林,原大队长白金龙,原教导员李松涛;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齐辉;凌河区法院院长黄萍,刑事审判庭庭长冯欣、张旭芳(庭审法官);锦州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贺文德,副支队长张建国,政委刘俊凯,刁姓纪检书记;锦州看守所男所所长马明,教导员孙先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211号 锦州市看守所
邮编:121013更多信息:教导员孙先忠:13940657018、0416-3708086
- 职务:政委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209省道 锦州监所管理支队
邮编:121218 - 职务:副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209省道 锦州监所管理支队
邮编:121218 - 职务:支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209省道 锦州监所管理支队
邮编:121218 - 职务:庭审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6段15号 凌河区法院
邮编:1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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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21002更多信息:庭审法官张旭芳:办 0416-2872623、0416-2872679 、手机 18941601654
- 职务:审判庭庭长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6段15号 凌河区法院
邮编:121002
地址2: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11号 凌河区法院
邮编:121002更多信息:审判庭庭长冯欣:办 0416-2872622、手机 18941601623
- 职务:太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凌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7号 太和区检察院
邮编:121012更多信息:太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齐辉:15941615501、0416-5081501、0416-5168600
凌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齐辉:0416-3126703、15941615501 - 职务:太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凌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西路5段7-50号 凌河区检察院
邮编:121000更多信息:太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齐辉:15941615501、0416-5081501、0416-5168600
凌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齐辉:0416-3126703、15941615501 - 职务:副院长 (原任)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朝路53号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邮编:121015更多信息:原副院长李凤林:13840656988、宅0416-416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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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朝路53号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邮编:121015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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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区法院院长黄萍(原任):118941603999、13700065305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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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塔区法院院长黄萍(原任):118941603999、13700065305 -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原辽宁省“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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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政法委副书记、原辽宁省“610办公室”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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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211号 锦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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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原任)、(现任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辽宁省锦州市解放路五段8号
邮编:121002
地址2: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锦州市人大
邮编:121013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张晓光(现任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0416-2182001、13188153606、宅0416-283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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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法委、610办)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号 锦州市政法委
邮编:121000更多信息:市政法委书记张晓光(现任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0416-2182001、13188153606、宅0416-2839880
- 职务:大队长、教导员(原任)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朝路53号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邮编:121015更多信息:大队长李松涛:宅0416-4170721、13604164126
住:205医院第三干休所 - 职务:大队长 (原任)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朝路53号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邮编:121015更多信息:二大队长白金龙:0416-4575192、0416-2625627、13841659806、13504062634、宅0416-7171018
住址:锦州市石桥子小区2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