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4)

2012年3月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公、检、法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以警察等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犯罪,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

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锦州市被酷刑致伤、致残、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513人,其中71名被迫害致死,此外31人被迫害致残,20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188人遭酷刑迫害。特别是在原锦州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任职期间,亲自指挥、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立军当时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王立军本人还并涉嫌参与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法轮功学员张立田,原籍山东省,2008年4月,在山东省老家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太和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到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迫害,2008年8月被非法判刑5年,同年10月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二十监区。2008年11月17日,张立田被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唆使犯人李勇、刘裴岩等4人活活打死,年仅36岁。锦州监狱为掩盖其罪行,对外谎称张立田因心脏病死亡。

追查国际对辽宁省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立案正在进行全面追查。欢迎知情人收集并向我们举报有关涉嫌罪犯人员的犯罪事实、证据及其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本组织对您的正义之举将给予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原政法委书记李峰;原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薄熙来;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夏德仁;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薛恒,原厅长李文喜;辽宁省维稳办副主任赵愚,处长马廷栋,主任科员苏玉朋;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 成;司法厅副厅长、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张凡,原监狱管理局局长陈泰宝;辽宁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张超 英(原马三家教养院院长、党委书记)。

辽宁省锦州市市委书记王文 权;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瑛,原书记王伟国李玉 霞;锦州市维稳办主任李协江,原主任刘铁 利;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雪 峰,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国保支队队长王辉,副支队长陆昊;锦州市邪教协会秘书长李宝库;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郝 泽,原任院长王柏华;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守江;锦州市司法局局长贾宁超,劳教管理处长祁放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政法委书记马仕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政法委书记张希 双,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郭平,县水利局局长、原综合治理办主任李连波;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王俊仁,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副大队长肖忠影;县法院院长刘国安;黑山县八道壕镇派出所所长毕立新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政法委书记李清锋,副书记李晓光,副书记、维稳办主任丛建生,义县维稳办成员马宇;义县公安局局长李甫,原公安局局长杨立东,副局长谢国光李文和;义县国保大队队长姜成,指导员王宁,警察刘海志周化来杨立学马建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政法委书记黄岱军,政法委副书记陈秋生,综治办主任刘东宁;凌海市公安局局长王成 铎,原局长李孝戴忠,副局长张波、周宝,国保大队队长马奔刘海旺,警察梁文富;凌海市检察院院长薛伟巍,副检察长郭武王贮郭宝广;凌海市法院院长王力,副院长杨畅英王欣等;凌海市金城公安分局局长王景山,副局长崔宝成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政法委书记李宝山,凌河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吕东;凌河区副区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韩 俊,原局长刘晓刚,国保大队大队长孙志安;凌河区法院院长刘庚,审判长周军;凌河区龙江派出所所长刘玉柱,警员李铭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相利,原政法委书记陆 飞;古塔公安分局局长李维民,国保大队队长、古塔区“610”成员单学志;古塔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世元。

锦州市太和区政法委书记刘述人,原政法委书记叶成;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局长李庭印,副局长宋阿来,国保大队队长代勇,警员高宝吴南等;太和区法院院长金京钊,原法院院长李占顺,法院审判长梁架祥;原太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钟波,太和区检察院检察员(公诉人)赵晓军戴路强;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张久义。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院长张海平,政委金福利,副院长冯振武于海斌周长江,出入所教育队大队长马勇,二大队长白金龙,副大队长杨庭伦张春风,教导员李松涛;锦州监狱监狱长马振峰;前任狱长辛庭权,政委王亮,二十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医院狱医阎飞,生活卫生处处长王国栋陈学志

追查国际正告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涉嫌犯罪者: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做为豁免的理由,如同对纳粹的纽伦堡审判一样,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再次向参与迫害的中共各级人员提出下列要求:
1、坦白交代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所犯罪行。
2、提供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3、提供“610”系统、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等参与迫害的责任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4、提供参与迫害者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任职或就学的单位、家庭地址、电话、传真等;
5、与迫害案例有关的证据,如党内文件、政府部门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文、电话记录、直接证人的签名证词等。
6、陈述你为制止和保护法轮功学员所做的实事。这是你们的最后机会,如果还执迷不悟,定遭严惩。

追查国际的追查原则:
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匡扶人间正义。

举报的方式:
1)追查国际网站举报信箱。
2)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3)邮信地址:P.O. Box 84,New York,NY,USA 10116
4)也可通过《明慧网》等其他可靠渠道转给追查国际。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网址: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http://www.zhuichaguoji.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