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林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7月28日

自1999年7月 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 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 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3年10月18日晚上,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林等8人被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头目白宁等人和古塔分局、敬业派出所警察到几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随后王林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在看守所,王林因拒穿犯人马甲,被警察王洪用电棍电击20多下,并指使刑事犯对王林大打出手,王林当即被打昏。之后,看守所警察给王林用手铐、脚镣固定住,使其不能翻身、移动,也不允许他洗漱、不让上厕所。这期间警察逼迫刑事犯用塑料袋给王林接大小便,对王林进行人身侮辱,并给他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由于长时间不让洗漱,王林蓬头垢面。王林的家人前往锦州市检察院驻监监察处予以控告,可监察处栾主任声称,看守所没有电棍,只有警棍,不服狱警就得用手铐、脚镣固定住。2014年7月9日,古塔区法院对王林非法庭审,禁止他的妻子旁听,便衣警察将王林的妻子挡在法院门外。王林当日是被戴着黑头套,手铐脚镣进入法庭,法官潘莉莉极力阻挠律师为王林做无罪辩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晓光,锦州市“610办公室”主任肖士明;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念洪,副局长姜龙(主管迫害法轮功),邪教支队支部书记白宁,支队长李嵋珊,警察秦首智、单学志、肖江;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文静;古塔区法院院长倪凯,法官潘莉莉;古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俊仁;古塔区敬业派出所所长李威,教导员杨文生;锦州看守所所长马明,警察王洪;锦州市检察院驻监监察处栾姓主任。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 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 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 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 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 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 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 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 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 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 话:1-347-448-5790; 传真:1-347-402-1444;
邮 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 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