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大北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王春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11月28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春香,女,55岁。2006年10月被丹东市公安局一处非法抓捕及抄家。在丹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警察王晶毒打并被吊铐,后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脑血管硬化等症状,身体极度虚弱,但仍被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在王春香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被强送到沈阳市大北监狱继续迫害。大北监狱对王春香24小时监控,强制洗脑,并使用罚站、不让睡觉、毒打、野蛮灌食、酷刑折磨、强制劳动等手段进行迫害,致使她糖尿病、高血压复发,并伴有脑动脉硬化、肾功能衰竭等症状。王春香的家属曾经向监狱提出要求保外就医,狱方却以王春香不认罪为由,不予办理,仍唆使犯人对其折磨迫害。2011年9月25日,王春香于在沈阳大北监狱被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张凡;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一处曹玉家(音);丹东市看守所警察王晶;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市大北监狱)监狱长杨莉;九监区(原为一监区)监区长王健、武力,科长吴红,队长苏影;犯人孙茹兰、王秀兰、何义杰、李树钦、肖生;丹东市振兴区法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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