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吴玉一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6年8月11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 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吴玉,80多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他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地政法委、“610”和公、检、 法机构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2006年5月24日,吴玉的女儿---法轮功学员吴树艳在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大东区长安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 2006年9月中旬,大东区法院将吴树艳秘密非法判刑7年。吴树艳在沈阳市看守所、辽宁省女子监狱经历了长达7年的残酷迫害,并由此导致重症肝腹水,在经 历了严重的病痛折磨后,于2013年6月2日被迫害致死,年仅47岁。2014年1月7日下午,吴树艳的丈夫---法轮功学员马江(沈阳黎明公司职工)被 大东区长安派出所警察从家中非法抓捕,于2014年12月4日被大东区法院以“把房子借给法轮功学员做真相资料”为由,非法判刑3年,被非法关押在本溪监 狱。2014年8月5日,吴玉的儿子---法轮功学员吴树鸣被大东区长安派出所警察从公司非法抓捕,其后被非法关押在大东区看守所。2015年5月,吴树 鸣也以“把房子借给法轮功学员做真相资料”的所谓罪名,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吴玉老人难以承受女儿被迫害致死、女婿和儿子被非法判刑的多重打击,于 2015年5月19日不幸离世。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常明,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610办公室”主任董开德;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杨大巍(原任、已亡);大东区“610”办公室主任靳福纯;大东区公安分局局长董斌(原任)、朴强(原任),国保大队队长乔毅陶东新,警察谢顺青;大东区法院院长马巍朱晓光(原任),法官陈壮威(马江案的主审法官);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田桂娟,公诉人孙天芳(马江案的公诉人);大东区长安派出所所长王乃庆,指导员李晓军,警察李勇(参与非法抓捕吴树艳);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杨莉,七大队队长李影,科长郭晓瑞,包夹刑事犯张雪晴王春娇崔静、张爱红;辽宁省本溪市溪湖监狱;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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