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招远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郭振香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9年2月2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招远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郭振香,女, 82岁,家住招远市城南区。2019年1月11日一早,郭振香在城区一公交车站点向路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招远市梦芝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日上午10点左右,郭振香家人接到招远梦芝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叫他们去派出所一趟。家人到后被告知,郭振香已去世。家人极为震惊,追问老人的死亡原因。派出所声称老人是突发急病,抢救无效死亡。家人对此难以置信,郭振香早晨出门时身体健康,一切正常,无丝毫病态,被抓后仅数小时就去世,事情太过蹊跷。家人要求查看遗体,派出所百般阻挠,以遗体已送殡仪馆为由,不准家人见。他们还追问家人郭振香老人手中真相资料的来源,平时她都和谁联系等,并让家人在所谓的“口供”上签字,以此威胁家人,企图转移家人的视线。家人质疑郭振香的死因,聘请律师介入调查事实真相。律师向警方要求调看郭振香从被绑架到发病、抢救直至死亡全过程的监控录像。结果警方只提供了郭振香被绑架时的录像,其它的一概没有。律师查看遗体时发现,郭振香后脑部份有一片瘀血,追问原因。警方心虚,一改先前所说的郭振香的“死因”,转而称她是自己摔死的。律师要走法律程序,警方极力阻扰,并要求律师退出此案。他们不仅以吊销律师的资格证相要挟,还对律师实施24小时跟踪、监控。律师被迫退出此案。警方又把郭振香家人叫到公安局,妄图用数量很少的钱封住家人的口,以私了此案,被家人严辞拒绝。现郭振香遗体仍在殡仪馆存放。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招远市政法委书记赵曙光;招远市公安局局长孙书基;招远市梦芝派出所所长杨桂乐,教导员王军玲,副所长李建光李少军,警察王清华张勇付娟王书强石德鑫高合兵纪新学刘金泉吴全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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