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立案通知书--2022(第017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系列案件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立案通知书--2022(第017号)--录音
追查立案通知书
2022(第017号)
追查事件:黑龙江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系列案件
涉案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王立国,大队长陶淑萍,副大队长王珊珊、裴桐、李莹,教导员肖畅,狱警于敏、王亚男、肖淑芬、李松梅、孙丽维、王都芳、范婷婷、牛琳、穆子楠、张昆、王鑫、孟楠、王博,行恶犯人:田彦茹、黄丽艳、芦淑华、赵丽娜、韩丽军、李秋君、黄亭亭、周玉萍、李冰、郭阳、鲍杰、隋艳波、杨絮、曹凤萍、王凤春、梁向君、胥君、王丽娟、高文涛、陈学惠、郝丽群、白荣环、王新红、周丽荣、李桂梅、陈胡兰、景绍琴、孙淑花、大陈静、方芳、于冰、李正环、景绍琴。
涉及案情:
长期以来,黑龙江女子监狱各级狱警对被非法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他们采取各种
酷刑手段,以所谓的“转化”为名,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进行折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具体手段有:
坐刑: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小板凳,板凳十厘米高,不让坐全,只允许坐小板凳的前四分之一,腰挺直,两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一动不许动,以此形式变相酷刑折磨学员。每天坐十几个小时,坐到后半夜甚至整宿。长时间坐小板凳是对肉体严重的摧残,臀部钻心的痛,时间一长血肉模糊。长时间挺直坐着,腰肌、脊柱及大腿、膝盖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导致腿不能正常走路甚至瘫痪。
从精神上折磨、羞辱学员:强制学员观看诬陷、诽谤法轮功的音像制品。在各种酷刑折磨下,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逼迫学员违心的写所谓“决裂书”等文字材料。
狱警指使监狱犯人贴身监视、折磨法轮功学员,称为“包夹”。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包夹”犯人24小时监视学员,经常找借口剥夺法轮功学员如厕、剥夺睡眠;经常揪学员的头发撞墙、扇嘴巴等殴打学员。用毛巾勒住法轮功学员的嘴,将学员按在地上,使劲踩踏功学员的前胸,致其踩昏死,致使学员肋骨软组织和内脏严重受伤。
强迫奴役法轮功学员:长时间让学员做奴工,完不成奴役任务晚上不让睡觉。
关“小号”:对不妥协、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关进监狱小号,那里暗无天日,阴冷潮湿,使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有的学员从小号放出来不久就离世了。
目前已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王秀悦、张艳芳、张艳、孟红、杜景兰、毕云萍、王颖、战杰、刘淑梅、侯丽凤、苏云霞、王彩云、李桂月、倪淑芝、杨瑞芹、范淑英、刘倩倩、李佩贤、缪晓路、王 芳、王桂玲、肖淑芬、金春仙、沈景娥、季颖平、张春杰、孙丽彬、邱玉霞、刘艳云、孙桂荣、邹彩荣、刘秀芳、左秀文、李秀芹、刘玲玲、张雅琴、李雅茹、张秀芝、色桂荣、姚玉明、娄伟明、郭洪霞、王关荣、刘亚芹、吴美艳、曲杰、郭美松、赵春艳、刘桂华、赵碧旭、王芳、王清、于丽波、刘德清、陈伟君、杨立华等56人。
被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有:刘艳梅、吴旭姝、李英菊、陈静等。
目前,已知仍然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有:井玉华、刘丽杰、温雨飞、李亚丽、邓淑梅、徐晓颖、樊荣、刘忠敏、富银苹、刘淑萍、李淑春、杨海霞、梁翠荣等。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法律保护。涉案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违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本组织对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实施制裁。并且,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如有证据证明,本案涉案责任人在本案发生过程中,明确表示反对迫害实施的,得以免除责任。
2022年8月15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0 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由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于没有签署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没有追诉时效限制。
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涉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王立国:0451-86639066、0451-86639099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大队长 陶淑萍:18104609955、13936257710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大队长 王珊珊:0451-86684001、0451-86668488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大队长 裴桐:18103678655、18246124588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副大队长 李莹:18103678659、13384605990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教导员 肖畅:18103678823、17703645858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狱警 于敏、王亚男、肖淑芬、李松梅、孙丽维、王都芳、范婷婷、牛琳、穆子楠、张昆、王鑫、孟楠、王博 :0451-86684001、0451-86668488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行恶犯人 田彦茹、黄丽艳、芦淑华、赵丽娜、韩丽军、李秋君、黄亭亭、周玉萍、李冰、郭阳、鲍杰、隋艳波、杨絮、曹凤萍、王凤春、梁向君、胥君、王丽娟、高文涛、陈学惠、郝丽群、白荣环、王新红、周丽荣、李桂梅、陈胡兰、景绍琴、孙淑花、大陈静、方芳、于冰、李正环、景绍琴 :0451-86684001、0451-8666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