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桂晓民、阚春芳、李海莲等的通告

2014年08月3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上海女子监狱,位于上海松江区泗泾镇沪松公路张泾路29号,是上海唯一的一座女子监狱,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女子监狱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多年来,该监狱打着“文明执法”的旗号,背地里却用尽种种灭绝人性的恶毒手段残酷迫害着法轮功学员。

上海女子监狱五大队(又称五监区)对外宣称政治学习大队,实质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严管大队。该大队分为三组:攻坚组、巩固组和回归组,另外还专设一个监控指挥部,负责每天24小时用监控录相监视每个监房的法轮功学员。该监狱还以降低劳动指标和减刑为诱饵,培训一批刑事犯(“包夹”)负责“看管、转化”法轮功学员。

五大队设有禁闭室,几乎每个被分押到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被拘禁在禁闭室内,禁闭时间一般为3个月左右。每个禁闭室由3间并排小间组成,每个小间不足3平方米,小间上有一个小窗。外面靠近楼道的小间为包夹所住,其中最里面靠外墙那个小间是特意给法轮功学员受罚所用。该小间条件恶劣,秋天时象冬天,夏天没到就已经异常闷热,还用护墙隔音板全部做了隔音处理,掩盖那些打手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时发出的大声叫喊声。

在禁闭室,包夹每天24小时轮番用各种残酷手段从精神到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如:在规定休息时间不让睡觉;不准正常上厕所;不让自己喝水;不让洗澡和放风;强制看造谣污蔑法轮功影视;逼迫写所谓“保证书”;克扣饭菜;罚静坐与静立;轮番谩骂甚至殴打;不准会见亲人;不让购买生活必需品(俗称“开大帐”)等。包夹犯们都知道禁闭室有一个角落监控录像摄不到,是打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而且被告知专打胸部,因为不容易验出伤来。

法轮功学员被囚禁在里间那个不足3平米的小室内,很短的时间内,有的人就被折磨得神思恍惚、言语混乱,甚至被迫害致伤、致残。法轮功学员李华砚,32岁。2005年11月被非法关押到女子监狱五大队,2006年5月被狱警反铐1个星期迫害致精神失常。但监狱方称其装疯,不给就医。直到2008年2月刑满释放。南汇区老年法轮功学员葛文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奄奄一息,监狱方为推卸责任,为其办了保外就医。葛文心回家仅一周的时间,就含冤离世。

据不完全统计,在上海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鲁秀英、李文娟;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至少有奚蛟、李华砚;柏根娣、杨曼晔、戴之颖、江云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折磨。

追查国际希望知情者继续举报上海市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将罪犯绳之以法。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上海市司法局书记、局长、市监狱管理局政委缪晓宝,现任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郑善和;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桂晓民,副局长吴琦刘金宝,原任局长乔野生;上海女子监狱监狱长阚春芳樊天敏(原任,已退休),政委张吾平陈家树(原任),副监狱长李海莲(警号3109005,主管迫害)、李永芳(从提篮桥监狱调任该职)、董适郦颖(已调离),教育科科长冯莺(警号3109056),教育科姓科长,狱政科科长曹春花(警号3109178),监狱驻所检察室科长顾正琮,主任刘国强,警察黄志华程建宸,科长陈建民,监狱 “新玉兰学校”姓老师;一监区姓大队长、大队长张永梅王新兰,三分监区中队长姚迪,警察季红;二监区大队长宋玲,副大队长王明,中队长徐宏朱克琴(音)、陈纪文;三分监区分监区长吴炜(警号3109179),警察严俊霞;三监区生产中队长徐建萍;四监区队长黄慧舒萍,中队长王丽萍(音);五监区第一任监区长侯瑞勤(曾任四监区监区长,现任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副处长)、第二任监区长袁圆(调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第三任监区长仇敏颖(曾任三监区监区长,四监区中队长),监区长侯丽琴、教导员陈玉妹(警号3109050),副监区长周瑶(警号3109209)、颜世平,第一任副监区长,已退休),驻五监区督导姓副监区长(管生活),中队长宋英,一中队中队长顾文莉(警号3109092),一中队指导员史蕾(警号3109257,原一中队中队长,退休反聘),一中队小队长孙冰(现为南楼负责队长)、吴美兰,二中队长刘碧云,二中队小队长徐美芳,警察邱晓炎(警号3109335)、杨蕾(音,警号3109194,专门负责禁闭室)、徐英(原小队长、原中队长,后调任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程跃渊(历任干事、小队长,后任一监区中队长)、周莉娟(原一中队小队长,升三、四监区中队长)、王新兰(原小队长,后任一监区监区长)、陈瑶(原小队长,后调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邹海霞(原二中队小队长,后调南汇康桥监狱老残大队)、张家梅(原小队长,调离)、闻萍(原小队长,退休)、许璐璐(警号3109326,在五监区时专管一中队禁闭间,现在二监区任小队长)、李嫣婷(调离)、杨丽琼(调离)、郭卫华盛梅茅颖夏燕黄婷赵玉华周雅周雯、小队长宋爽爽江玉玲;犯人林喜兰曹瑾董佳许亚英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