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海口中级人民法院邢一庭厅长陈援朝死于肺癌

海口中级人民法院邢一庭厅长陈援朝死于肺癌

 

1999年11月12日全国第一例“法轮功”案件在海口开庭,审判长陈援朝非法判决四名法轮功学员12至2年不等徒刑。作为审理全国第一例“法轮功”案件的审判长,陈援朝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为此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

两年以后,2001年11月,陈援朝身上检测出有“阴影”,2002年3月18日CT检查确诊为肺癌。

2003年8月5日,在广州南方医院再看到他的人说:“没想到,一年前还魁梧健壮的陈援朝,如今一身孱弱:花白的头发、焦黄的面容、瘦弱的身躯,真不可思议。”

在52岁的陈援朝已经不能起床之际,罗干指示要大力宣扬他审理了全国首例涉“法轮功”案件的先进事迹,关于他的报告会在海口举行。为此,200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陈援朝“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陈援朝记“个人一等功”。海口市委授予陈援朝“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中共官方媒体报导,2003年9月2日下午6时35分,全国模范法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援朝,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