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分局局长周正:021-62906290
追查上海市长宁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朱裕梅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上海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10月31日晚至11月1日凌晨,上海市长宁区“610”、国内安全保卫处联合北新泾派出所,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从下午至第二天凌晨4点多,跨省份(从上海到江苏)跨区域(从浦东、虹口到松江),分别非法抓捕了6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松江的赵贤六、浦东的叶建华、朱裕梅夫妇及他们五岁的女儿,浦东的李晶及她8岁的儿子,浦东的兰立志(当时正在李晶家做客),虹口的鲍德聪。2012年11月29日,除朱裕梅外,其他5位法轮功学员已回家。朱裕梅在长宁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因拒绝放弃信仰,遭受的在夏天酷暑的天气里,不让洗澡,不让购买生活用品等迫害。2013年9月10日下午,浦东新区法院欲对朱裕梅非法庭审,在家人和律师的要求下,延期至9月26日。2013年9月26日,浦东新区法院对朱裕梅非法判3年6个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书记周文贤;长宁区“610办公室”人员君美娟,邬铁华;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局长周正,长宁区国保支队队长袁桂香,国保警察王珏、李小钧、杨国金、沈晓磊、王俊,茅杰,魏理光、郑旭东;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宝富,检察员逄政、潘莉;浦东新区法院院长郭俭,审判长肖波,审判员王美玲、石耀辉;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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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周正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长宁分局局长、黄浦公安分局局长(原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周正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公安职务: 长宁分局局长、黄浦公安分局局长(原任)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区分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174号
邮编:200002(国保、政保科)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
邮编:200023长宁分局局长周正:021-6290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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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周文贤涉嫌犯罪责任系统:政法委系统职务: 书记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政法委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古北路788号B幢3楼 长宁区政法委
邮编:200050 -
追查涉嫌罪犯: 魏理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科长魏理光:021-2303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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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王珏 (1)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长、科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国保警察王珏:13061996102、 办公室 021-23039443、王珏分机 39461
王珏家庭地址:上海市汇川路300弄558号303室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君美娟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人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长宁区“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788号B2-2楼 第4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0336君美娟: 办021-52171531 转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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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邬铁华涉嫌犯罪责任系统:“610”系统职务: 人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长宁区“610办公室”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788号B2-2楼 第4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200336邬铁华:办021-52171531 转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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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郑旭东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处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 -
追查涉嫌罪犯: 袁桂香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支队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袁桂香: 021-23039461、021-230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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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茅杰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支队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国保支队队长茅杰:办021-62906290 转39206、36038、95012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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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李小钧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杨国金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沈晓磊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王俊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国保、政保科公安职务: 国保大队警察责任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现任单位:地址:
地址1: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1号 长宁区公安分局
邮编:200336地址2: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邮编:200336王俊:15601990381、021-23039463、02162906290*3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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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陈宝富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
邮编:200135 -
追查涉嫌罪犯: 逄政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
邮编:200135检察员逄政(逄音庞):021-38238646
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潘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检察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浦东新区检察院
邮编:200135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郭俭 (2)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院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相关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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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肖波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审判长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王美玲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审判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相关追查通告: -
追查涉嫌罪犯: 石耀辉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行政系统职务: 审判员责任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现任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浦东新区法院
邮编:200135相关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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