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苏琦 --2021(第236号)-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

2021年12月30日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苏琦 --2021(第236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令 
2021(第236号)

被追查人姓名:苏琦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
职务:检察官
涉案相关责任人: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明,衡水市公安局冀州区分局局长 李金禄,副局长 韩绍勇,副局长 夏俊良,国保大队大队长 郑飞,衡水市政法委书记 张学锋,衡水市冀州区政法委书记 段俊昆,衡水市看守所所长 辛传林,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其他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2021年12月以来,参与构陷、预谋非法起诉被害人河北省衡水市法轮功学员李志君、韩金敬、高秀萍,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对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向社会上的知情人, 广泛搜集上述人员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护照及出国签证信息,国内国外的资产信息,以及其它刑事、经济犯罪事实。经调查后,根据《马格尼茨基法案》,将调查结果和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由他们对其进行民事制裁。所有证据将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时,提交到特别刑事法庭。

本追查令发布30天內,如经查证,被追查人及涉案相关责任人停止迫害犯罪,释放被害人,本追查程序将中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001 347-448-5790;传真:001 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1年10月10日,河北省衡水市5名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被冀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他们是:李志君、刘千里、韩金敬和高秀萍夫妻及韩永胜。学员被绑架到一个酒店改造成的拘押黑据点,终日铐在铁椅上近一个月,进行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强制洗脑,使学员们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期间,刘千里和韩永胜被放回家。11月,李志君、韩金敬、高秀萍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12月8日,李志君、韩金敬、高秀萍被构陷的案件已转到河北省冀州区检察院,面临进一步迫害。
目前,李志君和高秀萍被非法关押在衡水市看守所,韩金敬被非法关押在冀州区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责任检察官                苏琦:0318-8699580、18630583920、15003285648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明:0318-8696868、18632866661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冀州区分局局长                李金禄:18531805566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冀州区分局副局长            韩绍勇:18632851566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冀州区分局副局长            夏俊良:13231839919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冀州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郑飞:18531802882
河北省衡水市政法委书记                                 张学锋:0318-2024983、2024983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政法委书记                      段俊昆:0318-8613015
河北省衡水市看守所所长                                 辛传林:15610871777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