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吉林省通化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宝珍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2月28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刘宝珍,女,57岁,原吉林省通化县集体企业的职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刘宝珍多次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等等,她的丈夫因被骚扰、威胁,于2005年底突发心梗离世,年仅49岁。2008年4月23日晚上,刘宝珍被非法抓捕到通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期间被国保大队队长荆贵泉、副队长田月楠及东昌派出所警察酷刑折磨,包括被打嘴巴子、拳打脚踢、用电棍电等。2012年4月14日晚上,刘宝珍再次被非法抓捕,之后被检查出肝上有囊肿、脑中有血栓后,被强迫交5,000元后回家。2012年11月7日上午8点多,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书记员刘宝军、东昌区检察院公诉员李瑞军(女)及法院指派的律师那伟等5人非法闯到刘宝珍家中,对她进行开庭。刘宝珍阻止他们的诉讼,并拒绝回答所有问题和要求。2013年6月25日上午9点多,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书记员刘宝军又非法闯到刘宝珍家中,让她在非法冤判3年6个月的刑事判决书上签字,被刘宝珍拒绝。2013年9月23日上午10点多,通化市龙泉派出所一男一女自称是派出所法制科的对刘宝珍的女儿说,你拿着判决书和收据去龙泉派出所办理退回抵押金5,000元手续,就可以取钱了。他们让刘宝珍在卷宗上签字被她拒绝。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通化市政法委书记齐晓光;通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荆贵泉,副队长田月楠;东昌公安分局局长王云鹏;东昌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景富,公诉员李瑞军(女);东昌区法院刑事庭审判长杨万成,书记员刘宝军,法院指派的律师那伟;龙泉派出所所长汤海英,警察唐春雨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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