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重庆市监狱、第一中级法院和大渡口区初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

2005年12月1日

立即发往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对于在10月9日“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发表之后继续迫害法轮功者,将列为重点追查对象。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人权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重庆市监狱(重庆南岸弹子石第二监狱)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 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其手段如长时间剥夺睡眠、殴打酷刑、强迫做繁重、肮脏的体力劳动、车轮战洗脑、 剥夺父母及亲友探望的权利等等。最近, 重庆市监狱又发动了新一轮的迫害。目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何海鸥因抗议强迫转化和拘禁迫害已绝食10天, 生命垂危。重庆市大渡口区初级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不仅没有秉公执法,惩除罪犯,反而无视法律,对受害人陈奇, 何海鸥, 黎宗余, 徐林芬,靳卫,李向东,舒建丘(音译)和李伟(音译)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以重刑,涉嫌共同犯罪。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监狱监狱长: 牟伦文, 监狱教育科科长: 陈涛, 监狱教育科副科长: 谢显荣, 监狱严管队(第七队)政治指导员: 汪指导, 监狱严管队(第七队): 欧干事;重庆市大渡口区初级法院审判长: 冉景洪,法院审判员: 全斗成, 庄鸿渝;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范俊凯叶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宋茂荣,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康芳伟, 蒋文烈, 许以团, 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邹钢, 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李生龙;中共重庆市委派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周增钢。

中共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无数罪行,当前,中国大陆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引发了中国六百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达2-3万人;“审判中共国际司法委员会”于2005年6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宣告成立;中国驻澳洲大使馆秘书陈用林、前沈阳市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天津市公安局610办公室警官郝凤军等中共各部门官员脱离中共出走,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黑幕,震惊国际社会;国际上谴责中共恶行,前所未有。目前,中共高官争先恐后撇清与镇压的关系,为自己留后路。然而,上述涉案单位和人却在加紧犯罪活动,逆历史潮流而动。自2003年以来包括江XX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26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这是给一切仍在犯罪者的警示!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