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 查 令-被追查人潘永明-2020(第 0053号)-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2020年4月12日
简体字A4版

潘永明-2020(第 0053号)追查令录音
追 查 迫 害 法 轮 功 国 际 组 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追  查  令 
2020(第0053号)

被追查人姓名:潘永明
所在单位名称:
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队长
涉案相关责任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冯建青,汕尾市海丰县附城派出所所长  林坚生,汕尾市海丰县附城派出所副所长 廖焕标,汕尾市海丰县政法委书记 陈连郑, 汕尾市政法委书记 陈少荣,汕尾市“610”办主任 陈致景,以及参与此次迫害的涉案相关责任人。
涉及案情:
你于 2020年2月,参与或参与指挥非法抓捕被害人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法轮功学员施美琴、陈建国、叶少程,三位被害人现在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受国际人权法和中国宪法的保护。你的上述迫害行为涉嫌触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六条群体灭绝罪、第七条危害人类罪,同时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本组织将对你介入本案的情况启动追踪调查。现将追查令发送给你和相关人员及部门。

本追查令送达30天后,如果被追查人仍未停止犯罪,释放被害人,本组织将发布《追查通告》,全面启动调查程序,对被追查人所涉嫌的罪行,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包括本人及家人名下在国内国外的资产,以备赔偿。所有证据在提起诉讼时,将提交特别刑事法庭。

如果被害人证实,被追查人已经停止迫害犯罪,追查程序将终止。

本追查令发送时间:2020年4月12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
举报电话:347-448-5790;传真:347-402-1444
举报邮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USA
举报网址:https://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http://zhuichaguoji.org

附带说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在全球范围内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追查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属于普遍管辖权。国际刑事法庭对于拒绝参加的国家的被告,强制行使管辖权。

案情摘要:
2020年2月3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法轮功学员施美琴、陈建国,先后被海丰县公安局及附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法轮功真相资料、自行车以及摄像监控装置等个人物品被抢走。
此前不久,当地法轮功学员叶少程也被绑架。
目前,三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汕尾市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
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潘永明:13411053388,0660-6622343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派出所所长        林坚生:13502390666,   0660-6401119, 6403405, 6404200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派出所副所长     廖焕标:13902684628,0660-6401119, 6403405, 6404200
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局长                冯建青:13902679818,0660-6622343
汕尾市海丰县政法委书记                陈连郑:13809799886,0660-6893996
汕尾市政法委书记                          陈少荣: 0660-3388610
汕尾市“610”办主任                         陈致景: 0660-3388610,13502396996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