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张伟 (1)
职务:
副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国保、政保科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公安
责任单位:
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公安局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副局长张伟: 办 429-5482666、宅 429-5926666、手机 15566756678、13591999991
住址:辽宁兴城市欣和园2号3单元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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