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潍坊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孔茜、李熙云母女的责任人的通告

2009年12月25日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绳之以法,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孔茜、李熙云母女在山东潍坊电力三公司宿舍租住的房子内被潍坊国安、公安、“六一零”组织秘密绑架。孔茜被非法关押至今,在非法关押期间,潍坊市国保大队的警察为了达到让孔茜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目的,采用各种残酷手段对其折磨迫害,孔茜为了抵制迫害遭到警察毒打,致使其呼吸困难、全身痉挛、抽搐并多次被绑在十字架上折磨。在她第四次绝食被绑十字架八天七夜后被强行打针,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被强行拉去医院灌食。二零零八年十月底,潍坊六一零又把孔茜秘密转移到昌乐看守所继续非法迫害。半年多的迫害折磨,二零零九年一月孔茜十几天高烧不退,全身红肿、疼痛难忍、食水不能进,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四日,孔茜又被非法转到潍坊市看守所继续迫害。孔茜的母亲李熙云是已年近花甲的退休警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单位停发退休金七年多,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居无定所。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半,孔茜被潍坊市寒亭法院非法判重刑九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潍坊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隋汝文,副主任齐延伟;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付涛(公诉人);寒亭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主审官牟爱萍,审判员吕宝清,李红;潍坊市公安局局长黄潍连,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区分局周国升,潍坊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罗相贤,副支队长马永福,国保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赵春玉;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兴明;潍坊市看守所所长王树国,狱警彭云霞,韩婷,康狱医;昌乐看守所所长王志亮,教导员田龙云,警察张平。

潍坊市寒亭法院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无罪判刑。使用的刑法300条第一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0日的决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中,都没有涉及法轮功。而任何人都不能根据内部规定、文件来审理案件。在未来对迫害者的审判中,仅用中国现行法律就可以将之定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责任人,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为第一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决定个人责任。追查国际责令潍坊市寒亭法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任何非法审判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所造成的后果,包括在监狱被虐待、酷刑、致残甚至致死,被认定的责任人都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的原则是,组织犯罪,个人承担责任。如果第一责任人认为还有其他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就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以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