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东省蒙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伊淑玲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1年8月6日 (2014年12月21日更新)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蒙阴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伊淑玲,女,45岁,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功学员,蒙阴实验中学教师。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 功以来,伊淑玲因不放弃信仰屡遭迫害,曾2次被非法劳教,几度流离失所。2003年,伊淑玲到单位要求上班,但遭蒙阴县实验中学、蒙阴县“610”非法拒 绝。2005年10月29日晚上,伊淑玲从外县打工赶回来看望女儿时,蒙阴实验中学负责人、蒙阴县“610”、蒙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企图非法抓捕她,伊 淑玲被迫从五楼逃生时坠地,脊柱发生严重错位、瘫痪。2011年3月4日晚上8点多,伊淑玲在蒙阴县医院照顾身患癌症的父亲,回家的路上被蒙阴县公安局国 保大队非法抓捕。隔日,伊淑玲被劫持到临沂看守所,1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1年半。2011年4月8日,伊淑玲又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期间她的食 物中被下了能使人嗓子哑的不明药物和安眠药,伊淑玲被迫绝食抗议。2011年4月26日,伊淑玲被蒙阴县公安局劫持回当地的“洗脑班”。“洗脑班”的人员 继续向伊淑玲的食物中投放药物,已经开始吃饭的伊淑玲被迫再次绝食,并遭到野蛮灌食,她的双手被铐在床的两边,双脚被绑在床的另一头。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 况下,伊淑玲于2011年5月15日被释放。这期间,伊淑玲被警察用皮鞋踩大姆脚、“抱镣”酷刑2天2夜、双手臂被铐在地上达数十天、拳打脚踢、穿束缚衣 (紧身衣)等。2014年7月18日,伊淑玲回娘家看望父亲,途经常路镇台庄村,被常路镇“610”伙同常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天下午被非法关押到临 沂市看守所。在临沂市看守所内,伊淑玲绝食反迫害,遭到关禁闭、强行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在她生命垂危时,蒙阴县“610”不但不放人,还于9月29日操 控蒙阴县法院对她非法庭审、非法判刑3年6个月。2014年10月15日,伊淑玲85岁高龄的父亲前去临沂市看守所探视,被告知伊淑玲已于10月9日被关 押到山东省女子监狱(济南女子监狱)。目前,伊淑玲已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医院已下病危通知,但山东省女子监狱用各种理由推辞不放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市委副秘书长、610办公室主任杨晓东,临沂市“610办公室”副主任兼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张大农;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沂市看守所所长王良水;蒙阴县政法委书记孟庆龙、李枝叶 (原任);蒙阴县“610办公室”主任兼公安局副局长王在恩,“610办公室”主任类延成 (前任)、李宝元 (前任)、崔华东 (前任),成员房思民、张家昭、孙淑爱、李倩;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高文韶;蒙阴县法院院长潘秀峰;蒙阴县公安局局长郑兆欣、张元学(原任),副局长边大勇(主管迫害法轮功),国保大队长李健、张咏(原任),副大队长刘合砚,警察王伟、李勇、蹇家峰、焦永红;蒙阴县县公安局常路派出所所长谭丕涛;蒙阴县台庄庄村支部书记秦立江;山东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春来;原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所长钟宁、原副所长麻公元,二大队大队长张燕,警察牛蒙缯;蒙阴实验中学校长王明德,副校长郭站友、赵存柱、郑宝泉,办公室主任冯文学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http://www.zhuichaguoji.org

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