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吉林省农安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刘伟、张国珍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3年11月07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2年11月2日及3日,法轮功学员刘伟(原农安县炼油厂科长)、张国珍(女,50多岁,农安县炼油厂退休职工)、杨洪彪(医生)、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文娟被吉林省长春市刑警队、农安县公安局等非法抓捕并刑讯逼供,有多人被酷刑致伤、致残。法轮功学员刘伟被国保大队长唐克等人用镐把敲打小腿,还被他们扒光衣服往身上泼凉水,用电风扇吹,用湿毛巾打。10几天后他被迫害得站立不能超过5分钟,右小腿骨裂。法轮功学员张国珍一条腿神经被打坏死,腿骨粉碎性骨折,医生从她腿中取出一块骨头。农安县公安局曾先后3次将案卷递交农安县检察院,但都被退卷。近期,农安县公、检、法预定对他们进行非法庭审,并极力阻止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2013年5月,法轮功学员常宝军的律师去农安县检察院调阅案卷,遭检察院人员无理阻拦。2013年8月28日下午,张国珍的两位律师去农安县法院递交委托手续并申请阅卷,承办法官郭庆玺拒收手续。9月2日,张国珍的律师再次向郭庆玺递交手续,郭先推说让找庭长孙银声,后又称要找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马驰。当律师找到庭长孙银声时,孙对律师说不收外地律师的手续,并称这是政法委的规定。2013年8月29日上午,张国珍的律师去双阳市第三看守所办完接见手续,等待接见当事人时,看守所出尔反尔,不让见人。2013年9月2日,刘伟的律师前往农安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看守所所长李清国拒绝。9月3日,律师们又去找郭庆玺递交手续,郭庆玺仍然拒收,并称不准当事人请外地律师是政法委的规定,这是“吉林特色”。律师指斥政法委干涉司法独立。郭庆玺声言在共产党国家,何时见过司法独立。2013年10月11日下午,农安县法院在不通知辩护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庭审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文娟、苏秀福,8名法轮功学员均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并且刘伟、张国珍当庭指控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讯逼供的罪行并重申用此手段得到的所谓证据无效。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农安县政法委书记张波;农安县“610”主任马驰;农安县公安局局长于保全,副局长张兴亮(主管国保),国保大队队长唐克,刑警五队队长刘世哲,副队长刘久华,警号为140604的警察;农安县看守所所长李清国,副所长陈凤阳;农安县检察院检察长聂施恒;农安县法院院长田良,副院长王长顺、张立强;刑事庭副庭长郭庆玺;双阳市第三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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