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山西省忻州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兰青梅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9年5月24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山西省忻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兰青梅,女,43岁,大同市矿区居民,家住山西省大同市新区。兰青梅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送女儿去洗澡,回家的路上,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第2天,兰青梅的家人看到从门缝塞进的一份拘留通知书,才得知兰青梅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忻州市忻府区看守所。8月8日,兰青梅的家属和律师去忻府区看守所想会见兰青梅,被看守所拒绝。11月9日,兰青梅的律师到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要求阅卷,公诉科姜新生推诿说,案子不在检察院。家属和律师又一起到了忻府区法院,法官不见家属只接待律师,并告诉律师,政法委指示:起诉书不能给律师,不许律师阅卷,法官还告诉律师:2016年11月18日开庭将不公开。法官称他们也没有办法。律师只好写了3份材料递交法院:1、要求合议庭成员回避书。2、要求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3、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要求书。之后,律师会见了兰青梅,在看守所兰青梅被强迫长时间奴工劳动,导致身体虚弱无力。2017年1月25日,看守所带兰青梅去山西省肿瘤医院检查,兰青梅被确诊患有乳腺癌,当日兰青梅被取保候审放回。2017年3月20日,忻府区法院对兰青梅非法开庭,兰青梅因身体虚弱无法出庭。2018年后半年,忻州市公安局警察突然到兰青梅家里,要把兰青梅带走,看到兰青梅身体已经不行了,请示上级后强迫兰青梅签了1年保外就医才离开。2018年12月10日,年仅43岁的兰青梅被迫害致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西省忻州市政法委书记朱晓东(2017年12月任职)、王珍(男,原任,现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市委防范办副主任王国强;忻州市公安局局长杨梅喜, 直属分局局长吕建军杨彦清(原任,2017年2月去职),直属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林双杜贵平刘长勇;忻州市忻府区政法委书记胡建华,忻府区“610办公室”主任刘建光;忻府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鹏,国保大队队长王利民,警察郭新有翟俊华;忻府区检察院检察长桑凡林,副检察长赵立新,公诉科科长姜新生;忻府区法院院长范越伟,刑一庭庭长张凤鸣,法官王永林(审判长)、吕秀丽(主办人);忻州市忻府区看守所所长任有红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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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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