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广东省深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淼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8年10月22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张淼,男,30多岁,原籍吉林,在深圳打工已有10多年,居住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2017年6月13日,6名便衣警察冒充房管所人员骗开张淼家门,当时张淼不在家,警察就四处摄像、拍照,此后张淼被迫流离失所。2017年8月16日,张淼被龙华区油松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张淼的弟弟去他家,看到房间被翻的乱七八糟,后得知警察并没有抄到任何法轮功真相资料,只有几台废弃的打印机。2018年4月20日上午,张淼在南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属给张淼请的律师依法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但遭到法官和公诉人刁难。之前,律师还遭到深圳市司法局的威胁。张淼被非法抓捕后,其家属都从东北赶到深圳,都想进入法庭旁听,但他们据理力争后,只有张淼的父亲被允许进去旁听,其余亲属都被堵在外面。而法庭里旁听席上有40多名不相干的人,都是宝安区、龙华区、南山区的公检法、国保警察、“610”人员。法院外面站着10多名警察和一些便衣警察。开庭前,张淼的大姨在上午9点30分左右到南山区法院门口刷身份证,要进去旁听,被发现是法轮功学员后不许进,身份证也被法院人员没收,后南山区高新派出所几名警察把她强行拖入警车,非法抓捕到高新派出所,1小时后,福田区景田派出所又来了几名警察,把她强行抬上警车,劫持到景田派出所非法关押,直到非法庭审结束后才放的人。目前,深圳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已把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法院、南山区看守所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场所,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南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被接受调查),深圳市委防范办(“610办”)主任胡晓明;龙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苗宁礼,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610)主任王健张晋村(已退休);龙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井亦军;龙华区油松派出所所长金剑锋,教导员颜为红,邓姓办案警察;南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曾湃,政法委副书记谢力文(分管维稳、防范);南山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华振强,南山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张欣之(分管国保);高新派出所教导员黄飞;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爱军,检察官廖婷,公诉人陈惠(女);南山区法院院长詹旭伟,主审法官刘付斌,书记员刘思责;景田派出所所长余小明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宝安区看守所朱进强;南山区看守所所长陈劲夫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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