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省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吴世宇、张锦娥夫妇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广东省广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吴世宇(男,52岁)、张锦娥(女,45岁)夫妇,租住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9月13日,吴世宇、张锦娥在番禺广场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保安恶意举报,遭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市桥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之后被劫持到番禺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0月21日,吴世宇和张锦娥被非法批捕。12月16日,二人被构陷到番禺区检察院。2025年1月15日,番禺区检察院将案卷移交给海珠区检察院。海珠区检察院受理后,于2月份将案卷退侦。番禺区公安分局补侦的所谓“证据”,仅是在原《扣押决定书》中将“宣传材料”的数量由30张手工更改为50张,但对于凭空增加的20张资料来源,却未作出任何说明。4月10日,吴世宇、张锦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6月19日,二人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二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公安办案人员存在伪造证据的行为,而检察院承办人却未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涉“证据”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亦未进行应有的审查与把关。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问题与质疑,始终未作任何回复。而在当事人进行自我辩护时,法官又匆忙敲槌,草率结束庭审。目前法院尚未做出判决。此前,吴世宇因坚持信仰,曾被非法判刑10年。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孙太平;广州市番禺区政法委书记曾奕;番禺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锦海,副局长徐青松(分管国保),国保大队长何桂烽,警察幸定安,预审大队警察张恩慧、李盛林、邱雪波;番禺区市桥派出所所长帅涛,办案警察戚艺明、王鱼;番禺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旭杰;广州市海珠区政法委书记卢兆华;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赖瀚蔚,公诉人廖小凤;海珠区法院院长穆健,审判长韦晓明,审判员曹昭明、李小苑,书记员饶心源、刘嘉苑;番禺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001-347-448-5790;传真:00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USA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政法委书记、广州市公安局局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200号 广州市公安局
邮编:510030更多信息: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原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孙太平(2020.9-2021.11): 19900002685
孙太平,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安徽铜陵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现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1年09月至1995年07月,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生;
1995年07月至1996年07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见习;
1996年07月至1999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9年11月至2005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保密办副科长;
2005年01月至2008年02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
2008年02月至2010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2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应急指挥处副处长;
2012年01月至2014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应急指挥处处长;
2014年08月至2016年03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2016年03月至2017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政委;
2017年08月至2018年04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2018年04月至2020年09月,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09月至2021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11月 --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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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政法委书记、广州市公安局局长 (原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 广州市政法委
邮编:510046更多信息: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原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孙太平(2020.9-2021.11): 19900002685
孙太平,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安徽铜陵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现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1年09月至1995年07月,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生;
1995年07月至1996年07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见习;
1996年07月至1999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科员;
1999年11月至2005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保密办副科长;
2005年01月至2008年02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副主任;
2008年02月至2010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2年01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应急指挥处副处长;
2012年01月至2014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应急指挥处处长;
2014年08月至2016年03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
2016年03月至2017年08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政委;
2017年08月至2018年04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情报研判及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2018年04月至2020年09月,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09月至2021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11月 --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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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国保大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5号 番禺区公安分局
邮编:5114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长何桂烽:13682258694、18198977792、19876101797、传真 020-84838231
- 单位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公安基地 番禺区沙湾看守所
邮编:51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