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重庆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秦丽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重庆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秦丽,女,1963年3月生,家住重庆市江北区。自1999年7月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劳教,三次遭强制“洗脑”迫害。2003年2月26日,秦丽在工作期间遭警察绑架,随后被劫持到由重庆市政法委主办的“洗脑班”,遭受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年仅四十岁的她被迫害得一夜白头。之后她被转到重庆市看守所关押。数月后,她被非法判刑8年,被劫持到重庆市女子监狱迫害。秦丽在狱中遭受了殴打、辱骂和苦役等多种折磨,直至2009年出狱回家。她入狱后不久,其丈夫就因贫病交加而离世,秦丽最终未能见丈夫最后一面。2011年12月26日,秦丽被闯入家中的国保警察梁世斌等人绑架,并再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直至2012年4月19日才被放回家中。2012年4月,秦丽被非法劳教1年,后因劳教制度取消而未执行。2014年11月12日,秦丽第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年12月4日,她被转押至江北区看守所关押,2015年1月9日遭非法逮捕。2015年7月24日,秦丽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她依法上诉后,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驳回。同年11月9日,她被劫持重庆市女子监狱关押迫害。秦丽在狱中遭到狱警李晓娟、唐安智和犯人的各种折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肝胆、肠胃等出现严重病症。出狱后,社保局又非法扣减其养老金,每月仅发放800元生活费,致其生活非常困难。长期的迫害导致秦丽的健康状况不断恶化。尽管如此,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警察、观音桥街道社区人员仍对其持续骚扰。长期的关押、监控骚扰及经济迫害,使其身心遭受严重摧残。最终,秦丽于2026年4月3日含冤离世,终年63岁。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江北区原政法委书记李爱民;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梁世斌;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户籍警张洪波;江北区法院法官郑旭、刘懿,审判员李洪英,实习法官李文韵, 书记员文静;重庆市女子监狱原监狱长吴大茂、朱德华,教育科长李晓娟,狱警唐安智、文红梅;重庆市政法委“610”成员郑国伦。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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