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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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陕西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陕西省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对外称“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该“洗脑班”成立于2010年10月,是由陕西省“610”办公室授意宝鸡市政法委设立的,专门用于关押迫害陕西省法轮功学员的场所。该“洗脑班”长期租用宝鸡市陈仓区潘家湾林场办公楼三楼,对被非法关押在此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封闭式“洗脑”迫害。整个三楼楼口都被不锈钢管封闭,楼里有多个房间用于囚禁法轮功学员,每个房间设三张床,一张床法轮功学员用,另外两张床为负责“洗脑”的警察用。此外楼内还另设科长室、“教师”室、医务室、门卫室和会议室等。潘家湾“洗脑班”成立之初,就非法关押着来自宝鸡市岐山县、眉县和宝鸡市市区的4名法轮功学员。宝鸡市政法委规定每个被劫持到此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乡镇等必须派两个人来看管,同法轮功学员吃住在一个房间,24小时不离身,两天换一次。这些人的工资、生活费全部由法轮功学员承担。潘家湾“洗脑班”每天都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及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攻击法轮功的书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8月,宝鸡地区已有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此,其中包括陈仓区的姚亦清、冯芬兰、杜玉娇;渭滨区的汪引文、段明刚;金台区的徐春霞、曹玉华、王江梅、骆彦廷;扶风县的冯新祥、田志耀、李新强;岐山县的徐明侠、蔡宏辉、白麦翠;凤翔县的樊伟丽等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政法委书记、省“610领导小组”组长宋洪武;宝鸡市政法委书记黄超,原政法委书记乌永陶(现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宝鸡市公安局局长张新安;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书记刘新安;渭滨区“610”主任夏君明;渭滨区公安局局长陈双琪,国保科科长李建胜;金台区政法委书记李家宁;金台区“610”主任尹忠强;潘家湾“洗脑班”校长付进军(宝鸡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610”主任)、副校长高宗文(陈仓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610”主任),警察杨军(原陕西枣子河劳教所“洗脑班”成员,已退休)、杨建斌(原陕西枣子河劳教所“洗脑班”成员),人员冯喜尧(陕西省“610”派驻“洗脑班”)、赵军霞、王鑫(保安,监视法轮功学员) ,韩医生(家住凤翔县城)。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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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政法委副书记 (原宝鸡市政法委书记),
责任单位: 陕西省政法委, 陕西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9号 邮编:721000
电话:办公室0917-3260654 09173260652(兼传真)
乌永陶, 现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 地址1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5号 邮编710006 地址2 西安市雁塔路10号 邮编710054):办029-87235973 (02987235973)
陕西省司法厅单位地址:西安市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 邮编:710006
传真029-87293224 值班室029-87292073 办公室029-8729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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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委, 政法委
市政法委书记黄超:办公室0917-3252061、0917-3260652、(兼传真)0917-3251915 、 0917-326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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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委, 政法委
地址: 地址1:(市政法委、610办)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邮编:721004
地址2:(市委、市政法委、610办)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9号
邮编:721000
市政法委书记黄超:办公室0917-3252061、0917-3260652、(兼传真)0917-3251915 、 0917-326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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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局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中山西路57号
邮编:721001
局长张新安:13991700198、 091736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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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书记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78号 邮编:721006
电话:0917-3318974
区政法委书记刘新安:办0917331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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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 渭滨公安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 渭滨公安分局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中山西路57号
邮编:721001
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双琪: 0917-3268240
渭滨公安分局局长陈双琪:(办)0917-3651001、 0917-3323168、 138917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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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 渭滨公安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 渭滨公安分局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峪泉路66号
邮编:721000
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双琪: 0917-3268240
渭滨公安分局局长陈双琪:(办)0917-3651001、 0917-3323168、 138917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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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书记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政法委
地址:(区政法委、区“610”)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南城巷58号 邮编:721001
电话:0917-365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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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主任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610办公室”
地址:(区政法委、区“610”)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南城巷58号 邮编:721001
电话:0917-3651367
区“610”主任尹忠强:0917-2872186 13992711689 电子邮箱:12345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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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省“610”人员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潘家湾洗脑班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电话:0917-673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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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警察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潘家湾洗脑班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潘家湾林场清溪乡潘家湾村 邮编:721306
电话:0917-6733103
警察杨军(男,60多岁,原陕西枣子河劳教所“洗脑班”成员,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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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成员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潘家湾洗脑班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警察赵军霞(女,48岁,1.5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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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成员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潘家湾洗脑班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王鑫(22岁,1.80米,保安,监视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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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610办公室”主任 , “洗脑班”副校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政法委、“610办公室”,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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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610办公室”主任 , “洗脑班”副校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政法委、“610办公室”,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 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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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警察 (原陕西枣子河劳教所“洗脑班”成员)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潘家湾洗脑班
宝鸡市潘家湾洗脑班:中国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溪乡潘家湾村宝鸡市法制教育学校 邮编:721306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潘家湾林场清溪乡潘家湾村 邮编:721306
电话:0917-6733103
杨建斌(男,40多岁,原陕西枣子河劳教所“洗脑班”成员)
原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生活卫生科科长杨建斌(杀害陈建生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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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一科科长, 国保科科长
责任单位: 陕西省渭滨区公安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峪泉路66号 邮编:721006
电话:0917-3323100
国保科科长李建胜:办0917-3323159 1380917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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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原政法委书记、省“610领导小组”组长 (现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 陕西省委政法委
地址1: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5号 邮编:710006
电话:0297235973
地址2: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0号 邮编:710054
电话:029-87292894 值班室029-87293549 办公室传真029-87235973 029-87294811
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610领导小组”组长(原任)宋洪武(男 1952年4月生,河南滑县人。2002-2012年5月历任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2012年 5月始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109号 邮编710068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电话029-878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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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78号 邮编:721006
电话:0917-3318974
区“610”主任夏君明:办0917331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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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洗脑班”校长 (宝鸡市政法委副书记兼市“610”主任)
责任单位: 陕西省潘家湾“洗脑班”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潘家湾林场清溪乡潘家湾村 邮编:721306
电话:0917-673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