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4年04月20日
简体字A4版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刘刚利,女,49岁。2014年2月27日,刘刚利和一位朋友到位于沈河区文艺路54号的沈阳勤联部沈阳第一干休所探亲,在小区内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居住在该小区的一位退休干部叫来小区内武警,并让武警报警,把刘刚利俩人非法抓捕到沈河区滨河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警察强行要给她们戴手铐,后来又哄骗说送她们回家,几小时后放她们出去。想不到警察是故意放人、跟踪她们。刘刚利一到家,滨河派出所警察冯凯、时小国、李阳非法闯入,非法抄家,抄走家中电脑等物品。刘刚利被带回滨河派出所,第二天,又被非法关押至沈阳市看守所。随后,滨河派出所对刘刚利进行非法起诉,沈河区检察院一科在未给家人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3月20日对刘刚利进行非法批捕。后来 “案件”又返回到沈河区国保大队,说要重新侦察取证,为期2个月。在刘刚利被非法关押期间,刘刚利的家属多次到滨河派出所、沈河区检察院、沈河公安分局、沈河国保大队等处询问此事,但所有单位均不告知具体办案人员,也说不出任何关押刘刚利的理由。家属为刘刚利请了律师,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也不允许家属接见,理由是刘刚利在看守所里不穿号服、不戴刑具。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局长郭忠涛,国保大队队长张廷彦,警察赵青海、王文胜;沈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伟,一科检察官邹小彤;沈阳市沈河区滨河派出所教导员于金宝,副所长田刚(警号109143),警察冯凯、时小国(警号109059)、李阳(警号109238)、张念昌(办案人);沈阳市看守所所长郑罡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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