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翟晖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翟晖,男,生前家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2012年4月15日,沈阳市各区县公安局、派出所在市局国保支队长马立新等人的指挥下,对全市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规模的非法抓捕行动。翟晖于当日被沈河区分局国保大队高维良及沈河区滨河路派出所所长崔宁等人绑架,并被劫持到沈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翟晖抵制迫害,一直处于半绝食状态。同年12月25日,翟晖在沈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之后被非法判刑4年。翟晖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仍被维持原判。2013年6月,翟晖被劫持到沈阳市东陵监狱。翟晖当时已被迫害得不能进食、生活无法自理,被直接送到东陵监狱医院关押。因医院对翟晖使用不明药物,致使其身体状况日益恶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他不但丧失了肠胃消化功能,身体骨瘦如柴,而且还染上肺结核。2015年11月,翟晖被提前5个月释放。释放当天,他因长期遭受迫害,身体虚弱至极,已无力行走,只能由家人背出监狱。出狱后,翟晖身体上长期承受着冤狱摧残所带来的无法治愈的伤痛,精神上则长期遭受公安的威胁与骚扰。他的基本生存权也被非法剥夺,身份证迟迟得不到办理,致使他无法就医。2025年3月19日,翟晖在迫害中含冤离世,终年62岁。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原政法委书记常明(2006-2016);沈阳市公安局原局长许文有(2008-2016),原国保支队长马立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国保警察高维良;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原检察长黄伟(2013-2021);沈河区法院原院长李雅君(2010-2013),审判长焦玉玲;沈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周维远(2013-2017),法官吴咏梅;沈阳市东陵监狱原监狱长陈笑含;沈河区滨河路派出所原所长崔宁;沈河区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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