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女子监狱李瑞华、周英、田凤清等的追查通告
北京女子监狱位于大兴县天堂河,于1999年10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2003年12月16日大规模扩建,至今仍关押近两百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于8分监区和10分监区,各有40-50人。该监狱对不放弃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普遍采取不让睡觉、强制超时超量劳动等非法手段,利用在每天收工后大家身心疲劳时,强制进行所谓的“集体帮教”、强迫洗脑,加重学员精神上的迫害。据知情人举报,北京女子监狱长期非法采用酷刑折磨,手段残忍,致使至少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董翠芳,女,河北省石家庄人,在北京顺义区妇幼保健医院当医生。于2001年底被绑架,关押在北京顺义区看守所。2002年被顺义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2003年3月11日转至北京女子监狱三分监区。入监当日,原三分监区监区长田凤清就要求董翠芳写所谓的认罪悔过书,被董翠芳拒绝。田凤清为急于得到上级奖励,指挥习学蕙等干警尽快完成转化“成果”。 三名女干警把董翠芳推入密室,逼她放弃修炼,被董翠芳拒绝。于是三名女干警开始对她动用酷刑折磨,于3月19日下午5点24分被虐杀致死,年仅28岁。事发后,董翠芳的母亲连夜赶到北京女子监狱,见到董翠芳的身上留有大片大片的淤血块,上身右肩胛骨与肌肉脱离。向女子监狱要求尸检报告,监狱出示一张复印件搪塞。家属要求监狱给予赔偿,监狱始终不予答复。
公开揭发监狱警察迫害后的被报复2004年5月20日,北京女子监狱举办歌咏比赛,袁琳、龚瑞平等法轮功学员在集体场合中,公开向监狱长举报十分监区队长非法打骂体罚等事实,袁琳随即被捂住嘴拖出大厅。当时龚瑞平也站起来证实十分监区将她腿打伤至今没有恢复正常的事实。事后监狱不但不解决狱警非法体罚的问题,反而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据知情人举报,上面下达了新的指令,要求北京女子监狱提高所谓的“转化率”,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加强监控和洗脑等精神迫害。规定这些学员每天干完非法劳动以后,强制参与各种洗脑会议、谈话、“学习”等等,被强行灌输污蔑法轮功的言论,使她们的身心遭到严重的摧残。
近期下达新一轮的迫害
2004年11月,北京女子监狱目前对法轮功学员又开始新一轮迫害。由监狱长李瑞华与副监狱长周英直接下令,对三、四、七、八、十监区下达任务,勒令要在两月内对大法弟子强行转化。目前有多名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在北京女子监狱遭受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强制罚站、强制劳动16小时以上等残酷折磨。
本组织根据“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 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强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已对其于2004年2月17日发出追查通告)、朱建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局长)、刘煜(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政委):强卫在2002年1月1日视察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时,要求监狱加大迫害力度,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转化。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以记功、核发奖金、招待旅游等手段奖赏监狱人员,鼓励监狱警察不择手段逼迫学员放弃修炼,间接造成女子监狱发生的迫害致死案例及恶性迫害事件,朱建华与刘煜等对此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朱光华(北京监管局反邪教处副处长)原北京市清河前进监狱九分监狱中队长,因积极参与镇压法轮功学员, 升调至北京监管局反邪教处。最近,他多次到清河前进监狱和北京女子监狱,下达转化令。给监狱管理人员施加压力推行对法轮功强制洗脑。
高建国(北京监管局副局长),采用三个监狱(男监、女监、未成年管教所)互相攀比竞争的刺激,将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转送到其它监狱,以达到强制洗脑的目的。
李瑞华(监狱长)、周英(副监狱长)对北京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例及非法迫害手段负有管理责任。近期向各监区下达任务,勒令在两月内对大法弟子强行转化。
田凤清(原十分监区监区长)为追求“转化率”及记功奖金,指挥该区狱警以体罚打骂的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指挥习学蕙等干警迫害法轮功学员董翠芳,是董翠芳迫害致死案例的直接责任人。
黄清华(八分监区监区长)原北京市少管所分监区长,2001年度因转化原法轮功学员滕春燕,获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奖赏, 现任北京市女子监狱八分监区监区长,该监区主要关押法轮功学员。
鉴于此,“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强卫、朱建华、刘煜、朱光华、高建国、李瑞华、周英、田凤清、黄清华、习学蕙等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并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有条件的可以带到国外邮寄给我们。中国实行网络、电信监控,请您注意安全。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 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 ?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 有立功表现者, 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江泽民及其追随者在多国被起诉(含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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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
起诉地点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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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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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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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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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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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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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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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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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 |
海牙国际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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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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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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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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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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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淇、夏德仁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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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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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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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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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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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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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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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挑起仇恨和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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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 |
瑞士日内瓦 |
2004年4月16日 |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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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 |
美国 |
2004年4月22日 |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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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5月24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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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前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 |
美国 |
2004年6月21日 |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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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致真(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 |
美国 |
2004年7月14日 |
煽动仇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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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国务委员、前教育部长) |
坦桑尼亚 |
2004年7月19日 |
酷刑、虐杀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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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 |
肯尼亚 |
2004年11月4日 |
酷刑、虐杀罪 |
- 江泽民等45名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等45名不法人员列入监视名单。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罪行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国际」已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已提交美国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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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涉嫌罪犯: 习学蕙涉嫌犯罪责任系统:司法 - 执行机关职务: 三分监区干警责任单位: 北京女子监狱现任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9号 (汇丰街润荷巷3号)
邮编:102609相关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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