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吉林省通化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勒索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邓玉清、张富春等7人的责任人的通告

201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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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通化县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 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15 年6月26日上午10点多钟,辽宁省新宾县新宾镇法轮功学员张富春、郭庆凤、闫广玲、张国友、王翠莲、邓玉清、孙秀珍到吉林省通化县三棵榆树乡的邮局邮寄 控告江泽民的材料时,被三棵榆树派出所的4名警察非法抓捕到三棵榆树派出所。然后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贻焕带着国保警察到三棵榆树派出所,对法轮 功学员非法审讯、恐吓等。6月27日下午,7人被通化县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通化市看守所。关押期间,郭庆凤抗议非法关押绝食6天,后通化县公安局国保让郭庆凤家人交10,000元取保候审。陆续被勒索10,000元的还有王翠莲和孙秀珍、闫广玲、张国友,张富春、邓玉清仍被非法关押于通 化市看守所。邓玉清家人请律师为邓玉清准备控告。7月9日,律师到通化市看守所见到了邓玉清,之后律师对通化县国保大队下了《要求依法撤销案件律师意见 书》,表明:邓玉清在控告江泽民时,没有违法、犯罪,公民有控告的权利,而对控告人非法的抓捕,是有关部门在违法犯罪。并将《要求依法撤销案件律师意见 书》送到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如果通化县国保大队继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将对通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提出控告。目前,邓玉清、张富春的“材料”已被通化 县国保送到通化县检察院申诉科。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通化县政法委书记陈光;通化县公安局局长王海峰,副局长秦健(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局长张永辉(包保三棵榆树派出所),国保大队长王贻焕(2015.4任职),丁姓副队长(领人抄家),三棵榆树派出所,通化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 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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