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季明庚
职务:
主任
涉嫌犯罪责任系统:
“610”系统
责任单位: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综治办、610办公室 现任单位(点击单位可以看地址和更多次单位的责任人):
犯罪事实:
季明庚借助法制教育时机联合公安、司法、综治、法制、青年、妇联在宗教场所、学校、村部进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专题教育活动,利用镇电视台播放警示教育片,转化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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