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沈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淑华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女,68岁,辽宁省沈阳市人。2025年8月23日,王淑华因在沈阳市沈河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遭举报,被沈河区公安分局及万莲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2025年9月1日,王淑华遭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9月24日被非法起诉至大东区法院。11月19日,大东区法院对王淑华非法庭审,王淑华当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经历,并揭露被抓捕后在派出所和看守所遭受的迫害。例如,在派出所被关进铁笼中冷冻一个多小时,被绑在铁椅上长时间非法审讯,十六七个小时不准饮食、不准休息;在看守所则遭到暴力殴打、强行灌药和野蛮灌食。亲友辩护人也有理有据地揭露了公检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如伪造证据、阻挠阅卷、滥用职权、限制旁听人数等,并义正词严地指出没有法律依据的办案不是执法而是犯罪,要求无罪释放王淑华。公诉人、法官自知理亏,不是沉默不语,就是野蛮打断辩护人发言。2025年11月25日,王淑华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罚金30,000元。王淑华不服判决,于12月3日依法上诉至沈阳市中级法院。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沈阳市政法委书记谷军营;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袁林;沈阳市沈河区政法委书记张智;沈河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刚,国保大队长杨文清,警察任杰,网保大队长张国恒,侦查员朱晓雷、丁锋;沈河分局万莲派出所所长刘哲,副所长苏航,警察全贝宁、董城赫、范世华、王瑜,王姓辅警(警号F11798);沈阳市大东区政法委书记周凯;大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公诉人宗珊,公诉人助理董丹、曹宇;大东区法院院长戴兵,审判长张巨涛,审判员朱丽娜,陪审员王云鹏,书记员梁美淇;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所长赵莹,副所长李明,教导员蒋爽,监区医生赵燕南,302室狱警田蕾,408室狱警齐家彤;举报人刘凤清。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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