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山东省龙口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栾艳萍、李玉芳、崔秀菊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栾艳萍(女,50多岁)、李玉芳(女,70岁左右)、崔秀菊(女,约70岁)、刘海燕(女,60多岁)、吴凤珍(女,70多岁),均为山东省龙口市人。2025年7月17日,上述五名法轮功学员遭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及辖区派出所绑架,随后被劫持到烟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并遭非法批捕。8月18日,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所谓的“案子”侦结并移送龙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家属多次前往检察院案管中心查询案情,工作人员却以“案子没到”为由搪塞,并拒绝告知承办检察官姓名。8月28日,家属得知案卷已送达检察院,立即递交亲友委托书申请阅卷,却被以“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具委托书”为由拒绝。8月22日,家属辗转取得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再次赶到检察院时,公诉人吕莎莎却以“审查起诉已完成,案卷已移送法院”为由,故意剥夺亲友辩护人的阅卷权和会见权。9月3日,龙口市法院对5名学员非法立案。卷宗送达法院后,家属立即递交《庭前释法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但法院却未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任何回应。2026年1月23日,龙口市法院对栾艳萍、崔秀菊和李玉芳三人非法开庭。当天三人被从看守所带至法庭。李玉芳的辩护人要求解除当事人的手铐,审判长赵瑜却串通法警,以没有钥匙为由,拒绝给当事人解除手铐。庭审中,审判长赵瑜只允许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却拒绝辩护人当庭举示证据,并拒绝采纳辩护人提供的关键无罪证据;对当事人提出的关于审讯笔录真实性的质疑,亦拒不查实,而是完全采信公诉人的非法指控。目前,本案尚未宣判。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烟台市政法委原书记牟树青;烟台市龙口市政法委书记孙少君;龙口市公安局局长邢斌,国保大队长王国爱,教导员王琪,办案人郭福兑;龙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姜远斌(2025.10-至今),原检察长孙静,公诉人吕莎莎;龙口市法院院长孙巍,审判长赵瑜,法官迟亚囡;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派出所所长王福良;烟台市看守所。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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